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文,将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监管指标值由原来的3%调整至4%,同时要求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
《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改进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存款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存款日均贡献考评,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4%。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以违规返利吸存、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以贷开票吸存、通过理财产品倒存、通过同业业务倒存等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