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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银行卡纠纷不断 案件逐年大幅上升

2011-12-31 10:03: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随着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个银行都在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而银行卡更是各银行“跑马圈地”的必争之地。但是,激烈的竞争也使得一些银行忽视了银行卡安全的管理。由于银行卡在购物消费、资金划转、商业结算等领域越来越广泛地使用,有关的金融创新服务及产品也层出不穷,因其形成的民事纠纷案件也明显增多。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相关商业银行所涉银行卡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就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银行卡纠纷案件大幅度增长,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

      纵观业内,储户账户资金“不翼而飞”、被冒名办卡,甚至是银行自己在客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开立银行卡的情况等都在屡屡发生,而这不仅给许多银行卡用户带来了无妄之灾,也让大家对自己的个人账户信息安全多了几分担忧。

      中行强制为数千大学生办卡律师称属不正当竞争

      据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栏目12月28日报道,湖南益阳一名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陆未向该栏目反映,自己原本准备去中国银行办理一张带网银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没想到却被告知其名下已经有了一张中国银行的银行卡,而且开通了网银。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后陆未得知:该卡的开户行是中国银行湘潭分行金桂支行。让陆未觉得诧异的是,自己是益阳人,从未去过湘潭,也从未收到过中国银行寄给他的银行卡,这张银行卡是什么时候办理的呢?

      随后,陆未向中国银行湘潭分行金桂支行讨说法时才知道,在已经录取陆未的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至少有上千学生像他一样被该支行办了卡。

      中国银行湘潭分行金桂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向法制周报记者坦承,该支行确实为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的新生批量开了卡,因为该行和学校签订了协议,只需要学校提供户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办理,并称此举是为了“扩大开卡量”。

      由于那张卡下落不明,在陆未投诉后,银行才帮他注销了之前的网银,并且几经周折才得以重新开卡并使用网银。陆未认为,银行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强制开卡,侵犯了他的权益,也为他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中国银行湘潭分行金桂支行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如果违背了这些原则,即构成违法,应当无效。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朱远贵律师则指出,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第七条第二款“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规定,中国银行湘潭分行金桂支行在没有学生亲自到场或代理人到场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开户的。银行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没有经得学生的授权,其协议是无效的。银行这样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九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学生存款自由的选择权和姓名权,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消费行为。

      温州一银行被曝抢注“市民卡”

      今年以来,由于信贷资金紧张,各大行存款流失严重,银行为了揽储可谓各出奇招,在温州,甚至出现了银行未经用户同意就为其办理市民卡的现象,这也让遭遇“被办卡”的市民觉得非常诧异。

      据温州都市报12月21日报道,最近温州某银行前往市民沈小姐单位办理市民卡,在登记时却发现沈小姐的信息已经被其他银行“抢注”了,所以无法办理。这令沈小姐很纳闷,因为她从来没有到哪个银行办理过市民卡,单位也没有帮她办过,怎么会有银行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她的市民卡给办了呢?

      而据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温州市社保局有关人士透露,这种事情最近市民反映得比较多。

      事实上,像沈小姐这样“被办卡”并不算目前银行市民卡大战中遭遇最惨的。据业内人士透露,有些银行对于贷款人也提出要求,要贷款就要帮着办理市民卡,有些甚至被要求办理30张。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现在跑马圈地,因为今后公积金、养老保险、医保等都可能会纳入市民卡,会给银行带来相当大一笔存款存量,自然成为银行的争夺对象。但该人士同时指出,办卡是个人权利,银行无权擅自剥夺。

      民生银行员工冒孙楠名办卡透支百万元

      一般客户在注销信用卡时,只是注销了卡号,但没有注销账户。如此一来,客户资料仍然留存在银行内部系统中,客户若要补办信用卡,只需提交申请即可。若是账户连带卡号一同注销,客户再想申请信用卡的话,就需要重新提交全部资料。而这也给了不法分子一个不小的空子可钻。

      据京华时报7月29日报道,曾在民生银行总行信用卡中心就职的员工任颀,就利用系统漏洞拿到了一份贵宾客户的销卡记录,从中获得了一位浙江企业家和歌星孙楠的客户资料,并以二人的名义分别补办了透支额度为100万元的信用卡。今年年初,因还不起高额欠款,任颀向警方投案自首。

      任颀2005年9月到民生银行总行信用卡中心就职,担任客服的坐席代表,主要负责接听客户的来电并解答问题。

      任颀说,民生银行的客户资料系统有漏洞,连他这样不用负责客户资料的人,也能随意进入这个系统。2008年初,他从银行系统网络硬盘里无意间发现了一张表格,上面记录着贵宾客户的销卡记录。

      从银行内部系统里,任颀很快查询到有两名贵宾客户虽然销卡,但未销账户。这样一来,再次申领信用卡会非常便捷,只需提交申请即可。

      2008年5月,任颀先试着修改了浙江企业家陈某的电话、账单地址,并冒用对方名义补办钻石信用卡。补办成功后,他在网银中将电子邮件地址改成自己的,随后开始透支消费起来。

      2009年4月,任颀再次进入客户资料系统,将另一名“销卡不销户”客户的资料修改,这名客户就是知名歌星孙楠。任颀故技重施,以孙楠的名义补办了一张钻石信用卡。

      去年11月底,任颀发现陈某的信用卡已经欠款80余万,而孙楠的信用卡本金加利息也已经欠款100余万,即使按照最低还款额,他也还不起了。没有及时还款的行为很快被发现。今年2月,民生银行的工作人员找到任颀的家里,要求他必须尽快还钱。无奈之下,任颀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7月28日,任颀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检方认为,任颀无视国法,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任颀则表示认罪。

      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表示,由于信用卡业务问题专业性太强,客户在注销卡片时,银行有义务提示对方是否选择“销卡不销户”,并将销户和不销户的后果讲清楚。若客户选择了不销户,银行应当妥善保管客户的资料。此案中,银行至少对员工的管理不到位,致使任颀利用内部系统的信息补办了老客户的信用卡。

      用户信用卡冒名被刷损失数千 交行拒不认错

      目前不少银行为了争夺信用卡市场,人为地降低了门槛,有时审核也只是“睁一眼闭一眼”,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都可省去,甚至都不会电话审核,几天后就可发卡。

      据北京商报7月1日报道,由于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丢失,张先生就被冒名办理了交通银行信用卡,并因此欠下了银行3000多元的债。

      在接到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给张先生打的催款电话后,张先生便与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进行沟通,但是交通银行方面不仅拒绝透露办卡登记信息,对于张先生要求调出消费单据的要求,也推说需要很长时间。

      就在张先生还没搞清楚情况并且在与交通银行协商的过程中,却收到了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催款律师函。

      张先生对此大为恼火,他认为,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听辩驳,也没有积极配合核对办卡信息及调单确认签名,只是一味催缴。而没有经过本人核对、签名,不法分子为什么能成功办卡、刷卡消费了呢?这也使得张先生对交通银行审核办卡的宽松度产生了质疑。

      一位不愿具名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透露,银行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诈骗团伙”作案,审核中就会存在一定疏漏。同时,银行间竞争激烈,每天可能有无数需要审核的卡片信息,审核的时候难免有些松动。

      不过,相比之下,其余两家银行处理的方式就很令张先生满意。由于第二家银行还在办卡阶段,说明情况后立即做了停止办理;第三家银行在得知真实情况后,将张先生的笔迹与刷卡消费凭单字迹进行了比对,并让其填写了否认办卡声明书,这笔款项免去,其余事宜都由银行来处理。

      对此,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一些银行为了拓展业务忽视了银行卡安全管理,一些银行将办卡数量与员工收益挂钩,导致在客户资质审查方面放松了标准,存在严重漏洞。

      而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运平表示,张先生有权要求银行出具办卡时的相关资料,核对上面的签名,如果用户真的是被冒名办卡却获得通过,那么交通银行就属于未尽到自己的审核义务,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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