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份,我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1%,在警戒线以下0.9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2%,处于市州第九位,呈平稳运行局势。
从属性看,服务项目价格涨幅有所上升,同比达到4.1%,环比持平;工业品价格同比上涨0.4%,环比持平;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4.1%,环比上涨1.6%。
从分类看,八项构成分类价格指数同比呈现“六涨一平一降”的局面。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8.5%,涨幅最高,主要原因是猪肉、鲜菜、瓜果等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0.2%、16.2%和10.3%,其次为粮食、油脂、水产品和在外用膳食品等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1%、6.7%、6.4%和6.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5%,涨幅第二,主要原因是教育价格同比上涨11.1%,其次是旅游价格上涨10.4%,特别是宾馆住宿价格涨幅达到23.9%。烟酒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1%,涨幅第三,其原因是酒的价格同比上涨14.8%。交通和通信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0%,涨幅第四,其原因是城市间交通价格同比上涨4.2%。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居住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上涨0.7%和0.6%,涨幅分别为第五、第六。衣着价格指数同比持平。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指数同比下降0.1%。
我市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涨幅高0.4个百分点;消费品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低0.6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分类指数同比低0.3个百分点;居住价格分类指数同比低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