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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言论]让维权成为一种习惯

2012-03-13 10:53:03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钟锐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从1983年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来,“3·15”就成了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节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开始相关的“年主题”活动,通过这么多年的坚持不懈,“3·15”所要传达的精神在中国早已经深入人心。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每年全国各地仍然有许多坑害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一些霸王条款、潜规则等等更是层出不穷。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现在的消费环境不太成熟。一直以来,作为个人的消费者,都无力与那些财大气粗的厂商和企业相抗衡,面对一些霸王条款和潜规则,很多人很多时候都选择了忍气吞声,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宁愿自己吃亏也不愿意把事情“闹大”。但这样做的结果,不仅导致了“买家比卖家低一头”的奇怪现象,更助长那些不法厂商和不法企业的嚣张气焰,让他们更加地见利忘义、肆无忌惮。

        诚然,每年“3·15”都有许多企业由于产品质量差、欺骗坑害消费者等原因被曝光,但想靠这些举动就从根本上杜绝坑害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却是不现实的。除了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强消费环境的建设和治理之外,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把每一天都当成“3·15”,勇敢地自我维权,大胆地向那些霸王条款和潜规则说“不”。在自身力量不能解决的时候,我们可以找到消费者协会,由他们冲到前面替我们维权。而通过消费者协会联合起来,也才能形成一股力量,与那些不法商人或不法企业作斗争,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当然,有时维权的结果不一定让我们满意,这时候许多消费者喜欢通过媒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舆论监督,让不良商家受到处罚。

        要通过广泛的法制宣传,让更多的消费者树立起维权意识。只要消费者有了维权的意识,有了维权的习惯,再加上拥有维权的渠道,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就会得到更好地保护。

        最后要说的是,有时候维权的过程其实比结果更重要。因为在维权的同时,我们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是在维护社会的良心和国家的公平正义。而这种坚持和维护,应当毫无疑问地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本能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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