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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酝酿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提取比例

2012-03-24 11:09:33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屈丽丽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国资委“十二五”央企注资规划重点锁定电力、军工企业

      近日,一份有关“十二五”期间央企的“新注资计划”引发市场的关注,有消息显示,电力、军工等行业的相关央企有望通过国资委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获得注资。

      《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独家获悉,在央企“新注资”的同时,财政部正在研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提取比例”,具体的提高幅度尚没有确定,但记者从多种途径得知,已经有部分国有企业实际上已经在试行新的提取比例。此外,从2012年起,始于2008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面已经由中央国资扩大到地方国资。

      无论是“注资”计划、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面,还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提取比例,都被认为与国资委主任王勇的“大国资”概念有关。来自国资委的内部人士表示,“王勇在国资监管上的理念也将并非直接领导的地方国资渐渐纳入整体格局。此举恰恰为国资经营预算范围的扩大,为国企的深度改革埋下了伏笔。”

      国有资本收益提取比例将提高

      数据显示,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765.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5.59亿元,而支出为769.5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07亿元。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844.0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1.07亿元,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875.07亿元。

      3月18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年将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从完善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健全税收制度改革三方面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其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被给予了特别强调。事实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今年首次将地方国有资本纳入经营预算。

      今年1月,财政部已经下发了《关于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将体育、文化、民航等系统的共301户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规定,新纳入实施范围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中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第三类企业归类,上交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

      3月22日,财政部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财政部门还将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研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提取比例,同时优化支出结构。”

      但对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提取比例的具体幅度,上述人士表示尚未确定。而记者了解到,虽然正式的提高标准尚未制定完成,但有部分企业已经在按照新的提取比例执行,企业人士表示不便透露上调后的数据。

      从目前国有资本收益提取的比例来看,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采取区别不同行业适用不同比例的方式,“即将企业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具有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5%;第三类为国家政策性企业,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

      分析人士表示,“提高国有资本的收益提取比例,就要提高一些占有资源优势,利润率较高的企业的上交比例,比如石油、电信、电网行业等。”

      注资“挽救”电力

      在此次备受关注的央企“注资”计划中,电力成为最大的资助对象,其背后是电力行业目前的困境。在2011年的国资经营预算中,电力即已成为预算支出的重点项目。

      在2011年国有资本769.54亿元的总支出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共支出592.03亿元,电力监管支出就占了其中的176.94亿元,仅次于制造业支出的244.72亿元。

      为什么电力行业近两年来会成为预算支出的重点项目呢?

      曾经参与过电力行业审计的审计署官员告诉记者,“自从电网分离改革后,电力企业的经营情况一直堪忧,由于电价一直是国家计划价格,随着电力企业成本的逐年上升,电力企业逐渐呈现亏损状态,最好时候的赢利也不过3%至4%。”

      不仅如此,银行业紧缩银根,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导致市面上流动的资金越来越少,为了控制物价,银行去年上调贷款利息20个百分点,目前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已经达到6.56%。

      一位来自央企的财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民营企业由于信用问题,贷款利率会在基准利率上再上调10%至30%,有的甚至达到50%,中央企业或者大型国有企业的贷款利率则基本可按基准利率进行,但自从去年开始,中央企业或大型国企在贷款时也需要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再上调5%至10%,贷款利率达7%左右,加上相关费用,资金成本就要占到8%。”

      “这意味着,企业的利润同样要达到8%以上才能真正赢利,这对于电力行业来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融不到资,企业就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

      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以下简称《意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及其他支出。而资本性支出主要指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同时,《意见》指出,“具体支出范围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两大因素影响注资计划

      事实上,除了电力企业之外,自从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正式开始运行,每年都有一批中央企业拿到“注资”资金。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家企业能否拿到注资资金,与两大因素有关,一是国家的政策导向,二就是企业的公关能力。”

      “从国家的政策导向来看,就是拟注资行业企业要与国家在当前或一个阶段的宏观经济政策有关,比如在‘十二五’期间,新能源、新材料、高新科技企业以及创新能力强的一些企业,包括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以及国家致力打造的商业服务业等都有望成为注资重点。”上述人士表示,企业的公关能力则强调企业与国资委、财政部以及发改委的沟通能力。

      而一般来说,国资委和财政部在注资计划上都有决策权,企业首先要先进入国资委的“预分配方案”,上述人士举指出,比如国资委在预分配方案中给A企业一个亿,而财政部则决定是否批准以及批准的注资规模,根本就不批或只批8000万元。

      在此次的“注资”计划中,除了电力、军工企业外,央企如开展战略性资源海外收购、整体改制、承担灾后重建等政策性亏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也有望获得国资委注资;而国资委尚未对钢铁、电解铝等目前经营濒临亏损的行业有注资计划。

      对此,银行业人士表示,“由于国家打压房地产,钢铁行业受到很大影响,目前除了宝钢等极个别的钢铁企业之外,大部分钢铁企业在银行圈内都属于被封杀的对象。”

      对于相当于给企业“供血”的国有资本注入来说,新计划将钢铁企业、电解铝企业舍弃在外,显然是与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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