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
滥用职权为他人获取巨额利益;收受巨额贿赂;道德败坏;对铁路腐败负主要领导责任
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3年3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11年2月,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职务。
据新华社电 2011年2月以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刘志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给予刘志军开除的行政处分由监察部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后,另行作出;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事件回放
去年2月13日
被免书记职务 接受组织调查
去年2月13日,新华社报道称,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证实,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去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去年12月28日
动车事故报告认定刘志军主责
去年12月28日,新华社报道称,国务院近日批复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报告指出,刘志军工作严重失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将甬温铁路项目批复的设计标准由200公里/小时提高到250公里/小时;片面追求铁路工程建设速度而忽视安全管理,盲目确定开通时间,压缩建设工期,致使甬温铁路的质量安全检测、验收、评定、评估等工作中产生一系列违规操作和不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