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创建公平的内外资投资环境,依照法律法规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同等待遇。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和社区商业,引进新业态、新技术,促进传统内贸行业改造升级。依法加强外资并购管理。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在境外设立中国商品交易和物流集散中心,建立国际采购和营销网络。积极为生产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提供配套服务。
3.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流通规则体系。引导外贸企业疏通内销渠道。鼓励流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内外贸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与合作,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整合能力、内外贸结合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重点发展一批外贸商品占有一定比重的商品交易市场。培育一批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展会。鼓励优势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内外贸交易。
专栏2“十二五”时期国内贸易发展的重点工程 |
1.兴贸富边市场工程。以沿边和民族省(区)重点口岸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为节点,支持改造和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的特色边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跨境物流通道,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若干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能力的区域性商贸中心。 |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网络,扩大农村连锁超市覆盖面,建设全覆盖、多层次的农村商品配送体系,使农村超市商品配送率提高至60%。鼓励农村连锁超市发展“一网多用”。对50%以上的农村超市进行信息化改造。在有条件的县、乡镇开展农村商贸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重点支持100家大型流通企业下乡。重点支持100个面向农村的配送中心建设。 |
3.社区商业示范工程。培育1000家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商业网点,增加服务功能,支持一批连锁企业进入社区。通过创建示范社区,扩大社区商业规模,带动社区便利店和超市等业态升级,提升社区商业连锁化和便利化程度,增强社区吸纳就业能力。 |
4.农产品骨干流通网络建设工程。重点支持100家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基地直接对接,推行标准购销合同。在省级城市和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改造100家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地级城市建设改造500家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县乡建设改造6000家农贸市场。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以标准化菜市场和连锁超市为主体,以直营直供菜店、早晚市、周末菜市场和网上经营为补充,建设城市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络。加快绿色市场培育与认证。积极推动“南菜北运”等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构建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 |
5.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中心城市建设或完善家庭服务网络中心,逐步形成较完善的家庭服务体系。支持一批大型龙头家庭服务企业建设、改造连锁门店,重点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连锁经营的员工制品牌服务企业,规范中小家庭服务企业发展。支持家庭培训机构和家庭服务企业开展家庭服务人员培训,扶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庭服务。 |
6.早餐示范工程。在地级以上城市支持大型龙头餐饮企业新建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重点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管理和冷链与配送三大系统,支持建设标准化餐饮网点,培育一批品牌早餐企业及快餐企业。 |
7.生活服务行业集聚创新示范工程。在大中城市建设若干集聚生活服务行业的街区,形成一批美食街、购物街、休闲娱乐街、老字号街等,形成一批创新型服务企业,发展网络定制服务等,促进服务行业自主品牌发展。 |
8.生产服务行业创新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省市,以产业集聚区、商贸物流园区、重点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为载体,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企业,形成一批主体功能突出、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
9.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选择部分省市试点建立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扶持建立一批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面向中小流通企业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市场开拓、融资担保、法律咨询与援助等公共服务,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
10.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重点,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为载体,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完善交易结算、安全保障、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系统,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支持传统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发展电子商务,形成一批面向消费者的网络购物平台、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 |
11.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示范工程。加快大中城市商贸物流聚集区和物流配送节点建设,优化城市物流配送空间布局,建立托盘共用系统,搭建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重点支持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内200个物流配送中心和一批商贸物流园区建设与改造,大中城市连锁零售企业统一配送率达到75%。 |
1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程。在省会城市、部分地级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级市,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80个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100个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扶持100个回收行业重点龙头企业。 |
13.汽车循环消费促进工程。鼓励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开展品牌二手车经营,引导大型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设立品牌二手车卖场、精品店等专业经销企业,培育一批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以清洁环境、安全生产、节约资源为重点的达标升级活动,集中支持和培育起点高、回收网点完善、具有规模效应的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 |
14.零售业节能环保工程。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支持大型零售店铺实施照明、空调、电梯及其他建筑内部用能设施的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在全国零售行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和创建“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活动,树立一批节能环保型企业典范。 |
15.市场调控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城乡市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重要商品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储备制度。培育骨干企业队伍,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增加应急商品品种和重点联系企业数量。依托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商店等网点,形成应急投放网络,确保投放渠道畅通。 |
16.肉菜酒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覆盖屠宰、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的追溯体系和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管理平台,实现肉菜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落实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选择品牌知名度高的酒类企业,建立覆盖酒类生产、批发、零售、餐饮的追溯链条,实现品牌酒瓶瓶可追溯。形成全国性的肉类蔬菜酒类流通追溯网络。 |
17.“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以及民族、宗教部门)对屠宰企业实行远程监控的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实现对生猪等入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监控。支持骨干龙头屠宰企业升级改造与中小型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鼓励屠宰企业兼并重组与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屠宰加工、肉品检验、冷链储运、无害化处理及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和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改造。 |
18.内贸领域监管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市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提高执法能力。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完善举报投诉、政策咨询、信息查询、预测预警、宣传培训等综合服务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