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房价的恶果我早就发过警示:
其一,诱惑社会,腐蚀社会基本道德,弱化社会发展基本动力。创新意识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但高房价使建房成为发财致富的捷径,凡投资房地产者,可一夜暴富;而从事创新研究者,风险大,时间长,见效慢。由此造成社会资金、人才向房地产行业转移,创新动力急剧下降,社会意志颓废。
其二,诱惑金融机构,极大的加剧了金融风险。开发房地产需要大量资金,高收益使其可以承担高利率,高利率又给银行业带来了高收益,诱惑银行业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但一旦这个循环链条断裂,银行信用风险难以估量。
其三,诱惑地方政府。不断推出的“地王”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丰厚的土地收入,高房价又给各级财政带来巨额的税收,使地方政府与房地产业之间形成一种难以割舍的利益输送关系,形成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就必须发展房地产这样一种混乱逻辑。政府被房地产业绑架,不由自主地站在了房地产业一边。房地产业更是有恃无恐,肆意损害群众利益,出现大量的群体性事件。而百姓把原因归结于政府对房地产阶层的庇护,各方矛盾激化,最终受损的是政府形象。
其四,诱惑企业资金,导致畸形的产业结构。面对高利润率的诱惑,许多国有企业难以自持,纷纷参与其中分一杯羹,进而出现了现在大企业几乎全部参与房地产业的现象,整个社会的产业结构难免发生偏移。
其五,透支了社会购买力,与国家刺激内需的初衷背道而驰。高房价使百姓十几年、几十年积累的血汗钱全部投进购房之中,无力进行其他方面的发展和消费,扩大内需的基本力量被稀释殆尽。
其六,加剧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吞蚀了社会改革发展成果。高房价使社会财富经过多次再分配,高度集中到房地产开发商的手中,百姓的手里财富越来越少,账面资产似乎增加了,但这种虚拟的资产既非财富,更非富裕的象征,一遇房价暴跌,还会大幅缩水,只有那些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貌似合法的途径,搜刮了百姓,搜刮了社会,搜刮了国家,积聚器巨额财富,加剧社会不公。
其七,诱惑权力部门和握有重权的官员,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高房价带来的高收益,使开放商敢于也能够拿出巨额资金贿赂各级官员。事实证明,与房地产业有关的政府部门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财经作家陈思进也谈过高房价七宗罪:
首先,由于高房价带来的房地产暴利,吸引了大量的资本进入房地产行业,阻碍了其他产业的发展和就业岗位的创造,损害了实业;
第二,高房价挫伤民众的购买力,大幅降低内需;
第三,高房价增加了国家的市政、住宅建设,及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成本;
第四,高房价拉大了贫富间的差距,其高成本阻碍了中下层收入家庭致富的机会;
第五,高房价阻挡了人才的自由流动,妨碍了城市化的进程;
第六,高房价消耗了人们宝贵的体力和精力,将导致未来人口的大衰退;第七,高房价妨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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