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到6月20日,我省123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加上我省增补药物共计4800多个药品全部实行了零差率销售。这是我省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是省物价部门从去年1月31日开始分批实施的,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方的赞誉及好评。据初步测算,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123个县(市、区)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药价水平,将比实施前平均降低50.26%,门诊每次平均药品费用将下降40.26%,住院每次平均药品费用将下降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