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19日讯(记者 王芳)3月15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2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为市民消费维权提供借鉴。
这些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通信、旅游、物流等方面,在当年的消费生活中存在典型意义。慈利县消费者李先生于2012年1月在某手机城购买了三星手机一部,价值1300元,当时销售人员声称只要购买手机将全额赠送话费,李先生多次找到商家要求返还,商家多次推诿未果,李先生希望得到县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了解,销售人员为了推销产品,误导消费者购买该款手机。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为李先生全额赠送话费1300元。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董兵说,很多市民维权意识不强,不知道该怎样维权,往往侵权行为发生后忍气吞声或不了了之。市消费者协会将着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有效性,拓宽消费提示渠道,扩大受众范围,有效提升消费预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