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综合报道】 7月4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在其个人博客发表题为《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答博友问》的博文,以个人博文形式,回答了有关中国红十字会及郭美美事件的一系列问题。
王汝鹏在“问答”中表示:“郭美美事件对我们来说,是坏事,也是好事。坏事是由于她的炫富、她虚构红十字会不存在的机构名称和职务,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误解和不满,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和声誉;好事是使我们通过这次事件,看到了行业红十字会乃至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在组织建设、业务开展、资金募集、项目运作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进行研究和整改。”
提及报案理由,王汝鹏说:“我们是以郭美美虚构事实为由报案的,因为她虚构了这么一个不存在的组织名称(中国红十字商会)和职务(商会总经理),损害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声誉和形象。”
王汝鹏介绍说,中国红十字今年花大力气研发了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这个网络查询平台争取在七月底上线。
以下为该博文全文: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答博友问
1、你怎么看"郭美美"事件?
王汝鹏:郭美美事件对我们来说,是坏事,也是好事。坏事是由于她的炫富、她虚构红十字会不存在的机构名称和职务,引发了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误解和不满,严重损害了红十字会的形象和声誉;好事是使我们通过这次事件,看到了行业红十字会乃至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在组织建设、业务开展、资金募集、项目运作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进行研究和整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2、“郭美美”事件发生后,总会做了哪些查证核实工作?
王汝鹏:20号晚上网上开始出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的有关传言后,在家值班的领导就马上注意到了,次日上午就发了中国红十字会的第一个声明。应该说回应还是非常及时的。当时我们也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之间的联系,因为郭美美说的是“红十字商会”,我们一般认为“商会”是商业企业或经商者的组织,它不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简称。当我们从网上进一步获知此事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有关联之后,就立即向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了解情况,要求查证。所以后来他们也发了一个声明。随着情况的进一步了解,我们发现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与网友所说的几家公司确实存在项目上的关联,所以我们立即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进行沟通和协商,7月1日,总会就发出了第三份声明,决定邀请审计署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请中国商业联合会对其进行调查,在此之前,暂停该红会的一切业务活动。
3、"郭美美"事件给你们的工作造成了什么影响?能否讲述一下你们的感受?
王汝鹏:郭美美事件不仅对我们总会,也对我们地方各级红十字会都造成了压力和影响。我们一直真诚欢迎公众和媒体对红十字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质疑,无论哪一级红会组织,也无论红会的什么人,只要出现问题,我们决不袒护和姑息,一定要查清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现在部分网友的情绪有些偏激,对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国弱势群体以及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所作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盘否定,以偏概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这是我们感到委屈和痛心的。我们希望公众和媒体能够理性看待郭美美事件,真正从建设的角度为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为刚刚兴起的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献计出力。
4、红十字会已报案,是何案由?是诉郭美美使用"红十字"三字侵权吗?
王汝鹏:我们是以郭美美虚构事实为由报案的,因为她虚构了这么一个不存在的组织名称(中国红十字商会)和职务(商会总经理),损害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声誉和形象。
5、与天略合作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红十字会的下属组织,它与红基会有关系吗?
王汝鹏: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铁道系统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下属的两个行业分会,它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红十字会是平行关系,与之平行的分会还有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会,但这两个分会享有高度自治权。
中国红基会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简称,它是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一家5A级公募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是它的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红基会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6、你肯定也经常浏览微博,看网民对红十字会的爆料和质疑,您觉得哪些是中肯的,哪些是子虚乌有的?
王汝鹏:我也抽时间上网浏览,也有很多网友给我的微博留言、评论,我也尽量给大家一些回复。应该说,绝大多数网友还是出于对红十字会的关心爱护、希望红十字会把工作搞得更好的良好动机,有很多网友的意见和建议都是很有见地的,我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但不可否认也有极少数网友的言论不理性、不文明、不客观、不全面,甚至有一些是不负责任、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比如说郭美美是郭某某的女儿,女儿不成又说是私生女,没同机说她俩同机,没带高档手表说带了高档手表,比如说中国红十字会不是国际红十字组织成员等等,这些都是捕风捉影、子虚乌有的事。
7、有爆料称王鼎公司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实际操作方,操作了博爱之窗、博爱小站等项目,对此总部是否做过查证?
王汝鹏:我们已经注意到网友反映的这些问题,已经正式致函中国商业联合会请他们进行调查,同时我们也要参与调查。
8、 6月27日,审计署公布了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此你可否做一下解释?
王汝鹏:这个问题一经报道,总会第二天就针对审计署指出的五个问题作出回应和详细说明,你可登陆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9、您觉得网民如此激烈地质疑红十字会是否跟红十字会的商业运作和不够透明有关?
王汝鹏:应该是有一定关系的。前天我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就讲过,这次因郭美美事件引起的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是某种社会情绪的一次厚积而发,虽然具体质疑的对象是中国红十字会,但值得中国所有的公益慈善组织引以为鉴,并切实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执行效率,推进公开透明,做透明的钱口袋。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为什么今年要花大力气研发推出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真正动因。
10、2008年之后,红会系统不断有负面新闻出现,中国红十字会系统庞大,总会与行业系统红十字会以及地方红十字会的关系是怎样的,你们如何有效对他们进行监管?
王汝鹏:2008年的一些负面新闻当时都已经得到澄清,比如所谓“天价帐篷”的事,这事就类似于说郭美美是郭某某的女儿,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们委屈的是,这些已经反复澄清过的事情反复拿出来炒作,甚至把它当作事实在一些指责文章中进行实体引用,这种混淆视听的做法是我们非常愤慨的。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分会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依据《红十字会法》,就各级红会组织都要开展“三救三献”(救灾、救助、救护,义务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以及国际人道法传播、红十字青少年等方面的工作,上级红会对下级红会都要进行部署和指导。但上级红会不负责下级红会的人事管理、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划拨,这与工青妇、残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的组织管理模式是一样的。总会对分会的监管主要是业务方面的监管,比如布置的工作是否按要求落实,拨付的救灾款物是否及时安全分发到位等等,主要监管方式有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检查,也有外部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同时还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11、中国红十字会的地位十分特殊,有红十字法,参照公务员管理,接受政府监督,您如何看待这种双重身份,未来的发展走向是什么?
王汝鹏:中国红十字会的地位的确比较特殊。一是它有政治优势,世界各国,元首、国王、总统一般都是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我们国家也是;二是它有法律保障。目前中国社会团体中有国家立法的只有两家,一是工会有《工会法》,二是红会有《红十字会法》;三是它具有国际性。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也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领导成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第一个在国际上获得承认并恢复合法席位的组织。某卫视知名评论员说中国红十字会至今未加入国际红十字组织,那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言论;四是它有悠久的历史。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至今有107年的历史。中央领导同志把中国红十字会定位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生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我国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由卫生部代管,1994年改由国务院直接领导联系,是经国务院批准免于在民政部登记的21个全国性社团之一。红十字会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益慈善组织,准确讲,它是人道救助组织。它既要承担一般慈善组织的职能,如扶贫济困、助医助学、救灾救助等,它还要承担政府委托或特殊交办的工作,如动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民间外交等,这些特定的工作职责正是它与一般公益慈善组织的重要区别。
因此,世界各国的红十字会都与政府关系密切,政府都有向红十字会拨款提供经费支持。国外红十字会的政府拨款比例比中国要大得多。英国、挪威、澳大利亚等国家政府向红会拨款的比款占红会总收入的70%以上,而以我们总会为例,政府每年的拨款只占红总会收入的10%左右。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政府的拨款主要是帮助解决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行经费问题,但这并不改变中国红十字会的社团属性和民间性质,我们开展国际国内的人道援助主要还是依赖向社会募捐。
12、红十字会按照《红十字法》接受政府监督,而网友认为中国红十字会是社会组织,应该接受社会监督,应该公布捐赠数据,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王汝鹏:这两者并不矛盾,中国红十字会既要接受政府监督,也要接受社会监督。其实我们一直在朝公众期望的方向努力,我们已经做了一些,但做的还不够,离大家的期望还有距离。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为什么今年要花大力气研发推出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原因,这个网络查询平台我们争取在七月底上线。
13、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博爱小站进社区项目以无动力房车为载体,在城市社区建立红十字博爱服务站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有证据显示,该项目由王鼎公司策划,并称是公益市场化的新探索模式,对于这种以市场行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模式,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王汝鹏:博爱小站进社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项目本身并没有问题,企业出资购置房车作为博爱小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救护等各种便民服务,车体为企业作广告以获得收入冲抵项目承办企业的投入成本,红会没花钱实施了公益项目,社区群众获得了免费提供的服务,承办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又通过车体广告回收了投入成本,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策划,也是一个很好的公益项目。大家质疑的问题或许不是项目本身,而是项目运作链条上的利益归属问题。商业系统红会在实施这个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公司的问题,我们已致函中国商业联合会要求尽快进行调查,并向公众作出交代。
公益项目如何以市场化的方式去进行运作,这是中国公益慈善组织正在积极探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那种坐等捐款上门、没有服务意识、没有营销意识、没有社会创新的公益慈善组织是不可能成为有影响力、有公信力、有救助实力的公益慈善组织的。这里的关键是,要把运作模式设计好,公益行为与公司行为要泾渭分明,不能缠绕不清。市场化运作的公益项目要实现三方共赢:首先是要让需要帮助的群体得到免费服务或无偿资助;其次是让公益慈善组织获得公益资源,不花钱办好事;最后是要让承办企业有一定的回报,保证可持续性。但这种回报应是通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间接获得,而不是从慈善组织或受助方中获取。公益慈善组织在这当中要做的就是加强监管,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流程,堵塞漏洞和寻租空间,防止好菜变味,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