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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引发离婚潮 婚姻红线不能承受房产之重

2013-05-04 16:11:41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婚姻红线不能承受房产之重

      ——新“国五条”引发离婚潮退去后的思考

      本报记者 季颖

      5月2日下午2时,七莘路上的闵行区婚姻登记中心大厅里人影寥寥,开单身证明的柜台前只有两三个人在排队;二楼离婚服务区气氛平静,等候者没有坐满6张双人沙发。

      那块写着“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警示牌,更是没了踪影。1个多月前,这块警示牌的照片,不但上了多家报纸的头版,更是在网络和微博热传,成为房产调控新“国五条”引发的离婚潮的有力佐证——也像是个小小的讽刺。

      离婚潮

      遍及全国各大城市

      新“国五条”引起的扎堆离婚现象,不独发生在上海,而是遍及一线大城市。比如,北京3月6日一天离婚数高达1000余对,比平时多出一倍;天津市民凌晨三四点到婚姻登记中心外面排队等着办离婚手续;南京3月份登记离婚数4684对,是去年同期2.4倍。

      略显疯狂的离婚潮,来得快,去得也快。“今年2月我们共办理离婚244对,3月是574对,4月是358对。”闵行区民政局婚登科科长胡爱民手里的统计表,像个抛物线,3月份是顶峰。而随着3月31日上海地方细则出台,人们发现并不如坊间传言或想象的那般严厉,恐慌、猜测和疑虑,迅速消除,4月离婚数很快恢复到往常水平。5月2日,上海市民政局提供给本报的数据也显示这样的轨迹:2月全市办理离婚3277对,3月7080对,4月4364对。有报道说,宁波、合肥等地离婚潮也已悄然退去。

      谈起那块引发热议的警示牌,胡爱民说:“我们看到那么多人还没弄清楚情况就扎堆来离婚,觉得有义务提醒他们,婚姻是神圣的,不要为了一些利益随便离婚结婚。”当时,他们在大厅里设了8块宣传板,包括婚姻法宣传、问题解答、资料提示等,但最终,只有“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这块,被媒体拍照后广为传播。

      假离婚挑战道德诚信底线

      前段时间,有人调侃:“爱情诚可贵,婚姻价更高,若为避税收,两者皆可抛。”网上还出现改版的结婚誓词: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即使你们因为买卖二手房而暂时离婚……

      在闵行区婚姻登记中心提供离婚法律咨询的上海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蕴锋告诉记者,来离婚的人,都不会说自己是为了避开新“国五条”有关差价按20%征税和限购等规定而假离婚的。“但是,他们的离婚协议上,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比较奇怪:有的写,房产全部归一方所有,但如果要卖,须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写,房产全部归一方所有,但如果这一方与他人再婚,则全部房产归另一方。后来我明白了,这些夫妻是在用这种约定规避离婚的风险,很显然,他们就是因为新‘国五条’而离婚的。”

      上海政法学院女性研究中心主任陈晓敏指出,把婚姻和房子捆绑起来,婚姻变得功利化甚至工具化,并非首次出现。早在福利分房时期,就有为了房子仓促结婚、离婚的情况。

      这一次,离婚潮为何如此猛烈?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透露:新“国五条”出来当天,我和复旦几位老师立即研究了条文。我们得出一致结论:这一定会引发一浪高过一浪的假离婚潮。因为,税太重,离婚对全家利益极大!我们算了一下:2001年复旦附近5000元/平方米的学区房,现在涨到4万~5万元/平方米;120平方米的房已卖500万元了,减去当年50万元(购房价),差价450万元,(20%就是)要交90万元的税。而假离婚,办个手续算70元吧;再复婚,也算70元吧。要90万元,还是要140元呢?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在新“国五条”面前,每个人都会算一笔经济账:如果离婚能有效规避自己因房产调控政策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一次假离婚作代价,也许是值得的。婚姻的红线,已经不能承受房产之重。而且,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既指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再者,很多人也是无奈,但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谁又愿意拿自己的婚姻家庭当儿戏?

      只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中国人对于婚姻最虔诚的态度。我们不愿看到的是,因为过于在乎利益,而一再降低道德、诚信的底线。

      盼政策不“翻烧饼”更不折腾

      各地婚姻登记中心的热闹,确切地说,是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末端显现。倘若我们的思考,仅仅停留在对婚姻的态度,把板子打在那些假离婚的市民身上,显然说不过去。

      人们只是相关政策的承受者,是不得已而为之——个体力量无法对抗调控政策,只能用投机方式来减少损失。更应该问的是,政策的“指挥棒”有没有欠考虑的地方?

      我们都知道要“不折腾”,这话可否这样理解,一是制定政策时,要一以贯之,不能自相矛盾,也不能常“翻烧饼”。还有就是,不要折腾政策的实施对象——老百姓,这也是以人为本。

      最近一个典型事例,是今年年初的“闯黄灯禁令”。开始推出时,引来驾车者吐槽和不少媒体质疑,有关部门立即表示“暂缓执行”,既没有注意到更广大的行人的支持意见,也因为“朝令夕改”损害了法规的严肃性与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措施等之前,尤其是那些涉及很多人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要充分考虑其可能对道德观念、社会秩序等产生的影响,少一点“关门立法”,多一些论证、听证。出台之后,留出一段观察期,出现不良后果及时修正。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耀东分析天津市民半夜排队办离婚的现象时,就特别提出:任何一项政策推出后,政策制定者都应该勇于面对现实,怀有一种纠错的勇气。

      政策有漏洞,所以才容易被人钻空子。新“国五条”推出后引发的离婚潮再一次提醒:如果在制定政策时不注意倾听多方面意见,或者制定的政策不注意细节设计,一旦出台,难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尴尬。

      新华社的一篇评论说得好:“警示牌还应写一条:离婚有风险,政策需谨慎。希望以后再有新政策出台时,考虑得周全一些,不要再逼得人们‘婚’招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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