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好“蛋糕”惠百姓
——我省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有哪些措施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成为热点话题。比较一致的声音是,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不仅要把“蛋糕”做大,而且要把“蛋糕”分好,让每一个人都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蛋糕”是社会财富的形象说法,做大“蛋糕”是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分好“蛋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快速增长,GDP已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十位,2010年达到1.59万亿元。“蛋糕”做大了,老百姓的收入普遍提高,生活天天在改善,这是大家共同的感受。
但是,分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老百姓的收入增长不快,高收入和低收入群体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垄断性企业和行业与竞争性企业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地扩大。比如,2009年,城镇10%的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就是10%的最低收入家庭的7倍多;农村20%的高收入家庭与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差也达到了6.08倍。
这种收入差距的扩大,不仅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购买力和消费能力,不利于扩大内需,制约了经济的发展,而且容易使弱势群体心理失衡,滋长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
为尽快提高居民收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主要措施是:
首先,努力使中等收入的老百姓增收减负,实现“居民收入倍增”。
未来5年,我省将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与职工工资增长相挂钩制度,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收入。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同时,健全劳动、资本、技术、专利、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强化劳动报酬增加与劳动效率提高同步。在农村居民中继续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农业生产性补贴,并逐步提高其标准。
在社会保障方面, 未来5年,我省将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农村养老保险将由目前的覆盖44个县市区、1700多万农村人口扩大为基本实现“全覆盖”。将在连续六次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继续调整提高。今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工伤保险实现城镇有单位或雇主的就业人员全参保;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覆盖城乡所有育龄妇女;失业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0%。这些,都将给老百姓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实实在在地增加他们的收入。
其次,分配给低收入群体的“蛋糕”多一些,再多一些,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未来5年,我省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户实现“应保尽保”,月人均补差标准今年分别提高到168元和65元。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分散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年均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和3000元以上,确保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继续适时合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培训计划”和“阳光工程”,每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规模达到150万人以上,为低收入群体扩大就业创造条件。
对低收入群体来说,住房在他们的“蛋糕”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而科学合理地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为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未来5年,我省将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160万套以上。今年,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44.72万套(户)。同时,省政府还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安居工程、解决农村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来抓,省里将改造40多万户农村危房。
最后,通过税收等杠杆,适当调节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
一是将严格执行已经审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必将有利于大幅减轻中低收入者,主要是工薪阶层的税负。二是对垄断性行业和企业高收入的调节,政府也正在想办法。三是还将运用法律手段,治理以不正当或非法手段谋取财富的行为,打击经济犯罪,尤其打击通过权钱交易而一夜暴富的违法行为,为“蛋糕”的公平分配创造良好的条件。
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是有机统一的,做大“蛋糕”是前提,但分好“蛋糕”也有利于做大“蛋糕”,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保障社会的稳定。分好“蛋糕”并不是要回到过去那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而是要在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既继续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又能保障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公正与合理。
我们相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将缩小当前过大的收入差距,社会绝大多数人也将从中受益。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易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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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颁布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将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列为八大民生工程之首,并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依据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确定工资水平,促进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依法规范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用工行为,严厉查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确保职工劳有所得、多劳多得。
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纲要》提出要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劳动、资本、技术、专利、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强化劳动报酬增加与劳动效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规范企业工资支付,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完善公务员工资、津补贴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顿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使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