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报道,震惊全国的河南368万元“天价逃费案”又有新进展。近日该案已由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侦结,并移交至鲁山县检察院。时家兄弟仍然被诉诈骗罪,并新添了一项妨害作证罪。
两人的辩护律师表示,曾在今年1月投案的时军锋,并未被认定为自首情节。案件移交至基层检察院,标志着二人刑期减轻,但二人仍面临着10至15年的刑期。
鲁山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经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年初,时军锋、时建锋为谋取利益,确实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两人均另案处理)合作。伪造了武警部队的车牌号等等相关证件,目前涉案的武警已经是立案处理。
时军锋因为指使两名相关证人做伪证,被公安机关增加一个妨碍作证罪。
此外,本案涉案人员石留申、王明伟因故意向公安机关虚假证明、隐匿罪证,致使时军锋逃避法律追究,涉嫌伪证罪,于2011年7月1日移送鲁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1月11日,河南农民时建锋因在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之后,其弟时军锋投案自首,时建锋翻供称其与自称武警支队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签订的一份合同,时军锋向对方支付120万元,对方保证其悬挂军车牌照被武警部队、收费站、高速公路、平顶山军分区查扣时,必须保证做到派车派人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