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文化遗产保护”全国媒体齐鲁行举行淄博市座谈会
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宓传庆介绍了淄博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情况及开展“乡村记忆”工程、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等相关情况。
“目前市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薄弱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家不是真的很珍视这些东西,没有真正形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尊重和重视。”10月30日上午,“文化遗产保护”全国媒体齐鲁行举行淄博市座谈会,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宓传庆介绍当前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时如是道。
在宓传庆看来,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自己的历史文化,就会失去生命力,而传统建筑、传统工艺、民俗记忆等就是悠久历史文化的物化载体,是国家的财富、人类的宝藏。然而,由于目前市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薄弱,提高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使广大民众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尤为重要。
宓传庆说,为进一步增强民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便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淄博市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包括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文物知识、全面保障历史文化遗产安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
在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文物知识方面,每年“文化遗产日”当天,淄博日报都将刊登分管文化的副市长署名文章,向广大市民介绍淄博市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使大家提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积极性。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还积极推进法律和文物保护知识“六进”工作,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5.18国家博物馆日”、“12.4法制宣传日”、“世界水日”、“志愿者日”、春节走访困难户等时间节点,进社区、学校、军营、机关和现场解答群众提问的形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
近年来,由于各种利益驱使,各种文物犯罪案件频频发生,为全面保障历史文化遗产安全,淄博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增加执法力度,扩大执法范围,针对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行为、在地下文物丰富地区内的违法行为、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和被列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而未进行文物调查勘探等多种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查处。
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还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行动,成立了“淄博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办公室”,不定期开展全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各类文物犯罪行为进行联合打击。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淄博市打造“三最城市”(“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收费最低,审批效率最高”)标准体系的要求,将文物行政审批事项缩减到了4项,并承诺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缩短至3天,成为全省文物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办理时间最短的市。
此外,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还积极编制并完善了“市文物局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及服务指南”,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等审批要素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同时积极推进市文物局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窗口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摄影 吴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