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十八大代表的基层选举拉开了帷幕。
“十八大”这个被中共党内及中国社会已经议论很久的话题,从此将逐渐走向中国舆论的中心位置。
它对中国各级政府的工作,包括对中国经济运行的微妙影响都将逐渐显现;甚至对当今世界来说,它的准备、召开和成果也是最有影响力的动向之一。
而代表的选举是它要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11月2日,中组部负责人就做好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新华社采访,详细解释了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所涉的各项内容。
“以往类似的文件都是在党内或组织系统内部先传达,吹吹风,这次面向社会公布,而且还说得这么详细,这是第一次。”
因代表选举工作“关乎十八大能否顺利召开,乃至会上通过的决议能否真正代表民意”,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将此次党代会选举要求、程序的公开视为“党内民主的进步”。
差额选举比例日渐扩大
11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中明确提出:“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对照十七大时的相关表述,上一次的相关文件中提出要按照“不少于15%的差额比例”。
这个比例,十六大时规定的差额是10%。
有党建专家表示:“从‘不少于’到‘应多于’,表述上略有变化,一方面是强调了扩大党内民主的努力,同时也体现出执政党在自身改革时的谨慎。”
“差额选举是民主的主要体现,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民意的更加尊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3月14日,在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回答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提问时说:“我们在中央委员会的选举当中实行了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党代表,差额比例由10%扩大到15%,老人对这一变化赞不绝口:“党代表选举开始有了竞争,党员们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1953年选举法没有明确规定是等额选举还是差额选举。当年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要求,基层选举委员会提到选举大会上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一般应与当选代表人数相等。
这种等额选举制度,突出的特点是“上边提名单,下边画圈圈”,选民并没有更多选择的余地。
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新的选举法。其中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被视为一大亮点。
1990年,《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发布,随后,《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通过,规定就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而言,部分党内职务要实行差额选举。
这是将差额选举引入党内选举。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
3年后,在中共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对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预选,预选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在百分之八以上。
普通党员比例近三分之一
中组部负责人表示,本次十八大代表名额为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这两个数据,均较十七大有所增加。
资料显示,自中共十二大以来,历届党代会代表数量均呈逐年递增趋势。从十二大到十七大,代表人数分别为1545人、1936人、2035人、2048人、2120人、22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