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简称“公民十条”)第七条“呵护自然生态”提出,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
海报设计:唐永杰 文案:曹俊
编辑: 徐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