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后勤部班长孟庆宇酒后为发泄不满,与同事“开了一个玩笑”,半夜将半瓶敌敌畏倒入宿舍饮水机内,所幸被单位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昨天上午,通州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孟庆宇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9月24日凌晨3点多,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夜班执勤保安侯某到单位后,去新宿舍楼一层水房打开水,闻到水里有一股刺鼻味道,立即向安保部部长汇报。经法医毒化检验,提取的水样含有敌敌畏成分。警方通过查看监控录像,确定该单位后勤部班长孟庆宇有重大作案嫌疑。面对警察,孟庆宇先不承认,后予以供认。
39岁的孟庆宇小学因智力发育有些迟缓就读于培智学校,初中未毕业就辍学, 2007年到肉联食品公司上班,2011年起任公司后勤部班长,负责种花草、保洁和管理宿舍等。
法庭上,孟庆宇自称工作繁琐,但收入不高,而妻子又没有工作,要靠他微薄的薪水养育孩子。当晚,他和几个同事一起吃饭喝酒,酒后想到种种压力,就去库房拿了一瓶敌敌畏,将半瓶倒入水房内的饮水机里。孟庆宇强调其没想伤人,就想发泄一下,事后很后怕。
孟庆宇的辩护律师说,孟庆宇投放的敌敌畏有强烈的气味,正常人不会饮用,所以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此外,孟庆宇从小智力发育不足,导致成年后认知较差。孟庆宇母亲去世,父亲多病,女儿未满两岁,鉴于其家庭状况,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孟庆宇投放毒害性物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孟庆宇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但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