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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年夜饭搞清“订金”“定金”区别

2015-01-28 10:42:3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刘熠 粤消宣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随着2015年春节临近,年夜饭的预订日益火爆。在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只顾订地方,往往忽略与商家明确约定服务细节,极易导致消费纠纷。为此,广东省消委会27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要注意“六个细节”。

      一是货比三家选择熟悉、稳定的饭店。

      二是注意分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订金”属预付款性质,不具备担保性质,交易不成,又无另外约定时,商家应当返还订金;而“定金”则不一样,如果商家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则不再返还定金。消费者在“下订”时,一定要搞清楚是交“订金”还是“定金”。

      三是明确收费标准。

      四是以书面形式明确消费细节。

      五是“先看账单后结账”。认真核对菜品及价格,察看实际出菜与预订数量是否一致,商家是否提供应有的优惠折扣,如果出现多算、错算问题应当面及时提出。

      六是注意是否有最低消费。2014年11月1日起生效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消费者应抵制商家违反相关文件规定的行为,加强维权意识,消费完后记得索要发票,保存好消费票据及订餐协议,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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