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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直升机撞伤路人眼 操纵者被判赔一万八

2015-03-13 11:14:57  来源:扬子晚报网  作者:罗双江 朱道海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玩遥控直升机技术不精,导致直升机螺旋杆撞伤路人眼睛。日前,南京溧水法院判决操纵者赔偿伤者1.8万余元。

    2013年4月13日晚8时左右,王凯与一朋友在溧水区珍珠南路人行道行走时,一辆遥控直升机突然直冲过来,等王凯发现不对劲时已经躲避不及,直升机的螺旋杆一下撞到了王凯的左眼上,王凯惨叫一声,捂着左眼蹲在了地上。朋友见状,立即打车将王凯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王凯的左眼眼角膜被划破,眼中充血肿胀,伤得不轻。

    王凯报警后,民警赶到医院做了登记。4月14日下午,王凯接受了眼角膜裂伤清创缝合术。8月22日,王凯到医院拆了线,并配了眼镜。去年3月,王凯将飞机操纵者张明告到溧水区法院,认为张明仅支付了1000多元手术医疗费后便不闻不问,自己视力严重下降,遭受极大痛苦,要求张明赔偿包括20000元精神抚慰金在内,共计损失43305、93元。

    经司法鉴定,王凯左眼下方近瞳孔区有一横向创伤愈合瘢痕,长约7mm,瞳孔正常,晶状体、玻璃体无混浊,眼底未见明显异常,左眼角膜裂伤结果尚未达到残疾等级程度。张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凯受伤是自己造成的,王凯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当中也应当注意安全的,所以王凯在事故当中也有责任,而且王凯要求赔偿20000元精神抚慰金于法无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明应对王凯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因王凯所受伤害未达到伤残,但眼睛损伤导致视力下降对个人而言无疑会造成精神上的损害,故法院酌情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经计算,法院判决张明赔偿王凯各项损失18345.93元。 (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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