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啥让你白看,我大老远来的,你说不行就不行!你得给我钱!”“我咋地你了,凭啥就给你钱!”去年10月,一对男女吵嚷着走进南岗区芦家街派出所,两人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拽着值班民警要报警。
原来,一周前,退休丧偶的62岁陈先生通过网络征婚,认识了离异的50岁周女士。两个人在网上聊了一周,陈先生有房有退休金,子女都在外地;周女士病退,孩子也在外工作。两人都没啥负担,在网上聊得挺开心。陈先生告诉周女士,他爱好跳舞,就想找个身材好的老伴儿,这样晚上到小区广场跳交际舞挺有面子。周女士说自己小时候学过舞蹈,身材不错。于是,陈先生决定约周女士到自己家做客。
在陈先生家,两人又聊了一会儿,觉得各方面还挺合得来。陈先生要求周女士脱掉外衣,给他看看身材。周女士对自己挺自信,就脱掉外衣。没想到,陈先生左瞧右瞧,觉得周女士身材没有她说的那么好,当时就提出两人不能处。这下可把周女士惹怒了。
“网上也看过照片了,他都认可我的身材。来了还脱了衣给他看,又说不行。我倒公交车坐了两个小时来的,他这不是折腾人嘛!”周女士拉着警察叫屈。
“我是看了,可我也没干啥啊。凭啥让我给钱。我想找个身材好的,觉得她不行,还非得跟她处啊!”陈先生也拽着警察评理。
“给我一百块钱,这事就算了!”“我干啥了,你就跟我要钱!”两人在派出所又吵了起来。在民警几经调解后,陈先生给了周女士5元钱当做来回路费。
民警提醒
相亲见面最好选择在快餐厅、景点等公共场所。不易进入居住地等私密场所,一旦发生肢体接触、财物丢失等纠纷,往往很难取得证据,给双方维权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