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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空气清新剂 选不好或成“炸弹”

2015-04-13 11:47:52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李晓明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晨报记者李晓明报道 开车族小心了,平时车内使用的空气清新剂很可能成为“炸弹”。近期,市质监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车用空气清新剂产品开展了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采集40批次样品。经检测,易燃性项目中,9批次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中,1批次产品闪点<23℃,沸点>35℃,属于“危险,限制使用”的产品;8批次产品闪点≥23℃且<60℃,沸点>35℃,属于“较危险,建议增加警示标识”的产品。

    市质监局指出,目前车用空气清新剂产品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部分产品中可能使用了闪点或沸点较低(挥发性较高)的溶剂或香精类物质,这类物质如在车内密闭狭小的环境中长期存放,其较高的蒸汽压容易形成较高的局部浓度,如再遇到明火或火花可能会引起闪燃甚至爆燃的危险。

      此外,不少宣称能够消除或抑制车内空气污染物的车用空气清新剂类产品本身就可能含有导致车主及乘用人员出现眼刺激、眼损伤、头痛、恶心等的挥发性化学物质,或者是其降解污染物不完全,也可能造成车内空气二次污染。此外,眼部刺激尤其危险的原因还在于其可能对车主的正常行驶造成干扰。

      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初始选择产品时,从安全角度考虑优先选择固体类型或液体凝胶类型的车用空气清新剂产品,并尽量避免选择含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八种化学物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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