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北京高院:職工工作未滿一年也應享受帶薪年假

2015-04-28 09:59:0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晟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临近五一劳动节,劳动者权益也越发受到关注。昨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近三年劳动争议案件研究报告。市高院认为,职工未满一年也应享受带薪休年假的福利。

      在审理了众多劳动争议案后,市高院认为,所有职工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也应享受带薪年假,年假的天数根据累计工龄分别计算。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