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拖欠工资躲猫猫 惹来官司获刑罚
包工头收到工程款后,迟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玩起了“躲猫猫”。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苏中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0年至2012年,苏中焕承包多项工程,先后雇用玉某、侯某、杨某等30名农民工承担施工任务,后收到工程款合计约189万元。但收到工程款后,苏中焕拒不支付玉某等人的劳动报酬合计12.4万余元。当玉某等30名农民工找到苏中焕时,他总是找出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玉某等人先后向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6月19日向苏中焕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但苏中焕仍不支付工资,并藏匿起来。在横县公安局立案并移送审查起诉前,苏中焕的亲属将其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部支付给玉某等人,并取得玉某等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