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的张老太称自己居无定所,靠拾荒度日,起诉在老年公寓居住的九旬再婚丈夫李老汉每月给5000元扶养费。近日,密云法院审理了此案。
张老太诉称,她与李老汉是夫妻关系,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感情很好。2014年12月8日,两人一同搬到老年公寓居住。2015年2月6日,李老汉因琐事将其赶出老年公寓,并不再为其缴纳公寓住宿费用。张老太称,她年老多病,无任何经济来源,也无住所,目前只能拾荒度日,故起诉要求李老汉每月支付自己扶养费5000元。
李老汉辩称,他和张老太没有自己的住所,故前往老年公寓养老。张老太没有任何收入,在老年公寓居住时的费用及生活费均是由他负担。后因张老太不遵守相关规定,老年公寓不让张老太在那里居住。他不同意张老太的诉讼请求,并表示自己将会另案起诉与张老太离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