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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录像被损毁 婚庆公司赔1.2万

2015-07-09 09:46:11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婚礼是人一辈子最美好的回忆之一,为了定格这份美好回忆,常德的杨诚(化名)夫妇特地请了一家婚庆公司全程拍摄婚礼过程。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了,他们收到的录像竟然是别人的婚礼现场,找婚庆公司却被告知他们婚礼的录像已经被“毁了”。一怒之下,杨诚夫妻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

      7月8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婚庆公司承担精神抚慰金1.2万元。

      婚礼影碟主角竟是他人

      2014年2月5日是杨诚结婚大喜之日,婚礼前他找了一家婚庆公司为其提供婚礼摄像服务。双方协定,婚庆公司以800元钱的价格提供婚礼的全程摄像、录像及后期光盘制作。

      5日,婚礼如期举行,婚庆公司摄影师也全程跟随进行了摄影。之后,杨诚夫妇向婚庆公司支付了服务费用800元。

      婚礼过后两个月,婚庆公司将光盘给了杨诚夫妇。由于工作较忙,直到7月的某个周末,夫妻俩才把影碟找出来,准备好好回忆下。“打开影碟发现里面根本就不是我们。”杨诚说,光盘中的内容竟是他人婚礼现场的录像。夫妇俩连忙联系婚庆公司要求拿回自己的婚礼录像,却被告知自己的录像已被对方损毁。

      婚庆公司被判赔1.2万

      “这婚庆公司太不负责任了!”气愤的杨诚夫妇向婚庆公司提出:返还先前支付的费用800元,并支付2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除此之外,婚庆公司须向夫妇赔礼道歉。

      对此,婚庆公司工作人员则认为,给予精神补偿肯定是必要的,不过赔偿金额远远超出了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最后,协商无果下,杨诚夫妇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婚庆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杨诚夫妇交付属于他们的婚礼摄像资料,其行为已构成了违约,应当返还杨诚夫妇服务费800元。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具有纪念价值且不可复制的物品的损毁,法院判决婚庆公司赔偿杨诚夫妇精神抚慰金12000元。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莫茜 胡玲 王玉琦

      通讯员 武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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