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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开车危险驾驶醉驾者竟是驾校教练

2015-07-20 11:41:16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吴昊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在很多人眼中,驾校教练跟学校老师一样,肩负着为人师表的责任。但个别教练竟明知故犯,酒后还开车上路,做出了错误的示范。 7月17日,这起危险驾驶罪案在吴兴法院开庭审理,被告王某因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1个月10天。

      5月14日凌晨,交警部门在湖城龙溪大桥附近开展夜查行动。零时27分,民警看到一驾校教练车从龙溪大桥上开下来,便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驾驶员说话带有酒味。

      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随后,驾驶员被民警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测出血液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属醉酒驾驶。“开的是驾校教练车,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民警调查发现,这名醉驾司机姓王,是湖城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教练。交警部门依法吊销了他的驾驶证,作出了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庭审中,王某交代,当天晚上他驾车回家时,遇见一个朋友。“他说要介绍几个学员给我认识,我们就开车去青塘路一家饭店吃饭。 ”王某说,吃饭时,他喝了两瓶啤酒,后来开车回家,被交警查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处拘役1个月10天,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任何人都不应该酒驾,因为由此引发的悲剧是无法预估的,而作为教练员酒后驾车,给学员们做了错误示范,更是不应该。”承办法官告诉笔者,根据有关规定,严禁教练员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和酒后执教行为。如果违反,则将面临被吊销驾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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