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找“小姐”想打“野战”,被拒绝后,男子恼羞成怒对该卖淫女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5角及手机一部,结果男子嫌手机太差,当场摔坏。近日,记者获悉,东坡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朱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5年3月底, 家住眉山市东坡区,26岁的已婚小伙子朱某在网上与一21岁的卖淫女王某达成非法性交易,打的路过眉山科工园附近,朱某突然向王某提出想打“野战”,遭到王某拒绝,并要求立刻取消交易。朱某顿时恼羞成怒,与王某发生了抓扯,并抢夺了王某的手提包。抢得手提包的朱某发现手提包里只有5毛钱现金和一部手机,但仔细一看,朱某觉得王某手机实在太撇,一怒之下将之摔坏并离开,将王某独自留下。朱某走后,王某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