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永定区男子侯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7时40分许,当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在永康路依法拦停湘GH**29号小型轿车进行安全检查时,该车驾驶人侯某无法提供驾驶证。后经民警进一步排查,侯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侯某对此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赵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