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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首例!讲“黑话”恐吓、赶游客下车、强迫“二次消费”,两人被判刑!

2020-06-06 11:21:19  来源:掌上张家界  作者:记者 杨旭东 通讯员 向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6月5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强迫交易罪案,被告人陈某、刘某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判令二人共同退赔金某等1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8946元。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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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金某夫妇来张家界游玩,在张家界后,金某夫妇等15人报名参加了张家界某旅行社组织的“散拼团”。

    途中,随车陪同的“黑导游”陈某以导游身份向金某等游客大肆宣讲“张家界是少数民族,以前是土匪窝以及湘西赶尸、放蛊”等令人不安言论,并要求游客缴纳旅游合同之外的“二次费用”690元。
    在遭到反对后,陈某竟打开车门要金某夫妇下车,后在其他游客劝解下得以继续乘车前行。
    该某旅行社导游部部长刘某在知晓有游客不愿交纳“二次收费”消息后,遂驾车提前赶至旅行团入住的酒店。
    到达酒店后,陈某再次要求游客交纳“二次费用”,并以“退团、丢下不管、耗大家的时间、影响整团客人旅游”等言语威胁,迫使金惠琴夫妇等15人缴纳“二次费用”共计人民币98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采取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刘某当庭认罪并表示忏悔,“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张家界旅游环境,给旅游市场造成了负面影响,希望其他旅游从业者能以自己为戒,依法诚信做事,切不能违法犯罪。




    张家界以旅游立市,规范旅游市场,整治旅游秩序对张家界社会经济发展尤为重要。但极少数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为了追求利益,我行我素,肆意妄为,诱导、欺骗甚至强制游客消费等现象屡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了张家界旅游城市形象。




    自5月1日起,我市2020年铁腕治旅夏季行动针对全市旅游市场的“顽瘴痼疾”,严厉打击“诱导、欺骗消费”“线上非法经营行为”“追客赶客乱象”“商业贿赂”“非法营运行为”等各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解决旅游市场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法律意识,永定区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部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100人参加旁听。记者 杨旭东 通讯员 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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