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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0-08-01 10:25:16  来源:掌上张家界  作者:向进 王鹏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7月27日,永定区人民法院运用失信惩戒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彭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当场向王某交付25000元欠款,并对剩余的175000元作出分期履行承诺。在彭某依约履行义务后,永定区法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彭某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强制措施,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2017年5月,彭某向王某借款后一直没有归还,在协商无果后,王某将彭某诉至永定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彭某偿还王某200000元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彭某却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于是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7月16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彭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

    因彭某常年在外地工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给其生活、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慑于失信惩戒高压,感到寸步难行、处处受限的彭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组织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向进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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