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武陵源区第一中学120余名高二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并参观诉讼服务中心。
此次旁听案件为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王某某明知银行卡可能被他人用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自己提供并联系他人提供银行卡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庭当庭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千元,上缴国库。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法庭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和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为在座的师生呈现了一场规范有序的刑事案件庭审。
在庭前准备阶段,法官助理结合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帮信罪”、“哪些行为会构成帮信罪”,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帮信罪”的危害及犯罪后果,解答同学们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传授预防及远离“电信诈骗”的小妙招,并发放预防校园欺凌及性侵害的宣传资料。
庭审结束以后,法官还带领同学们参观了法院的自助立案设备,包含智能诉状自助终端、自助立案机器、智能云柜以及智能导引设备等,为同学们现场演示在智能诉状自助终端输入相关案件信息,智能生成民事起诉状等智能辅助服务,让同学们身临其境的了解立案所需的流程。同时向同学们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诉讼所存在的诉讼风险。(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