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院判决张某偿还中联某公司泵车设备款200余万元,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因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中联某公司于2023年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经查询,张家界中院执行局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和李某名下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两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4月22日,在申请执行人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在河南省登封市对李某进行了约谈。面对质询,李某坚称自己与张某离婚多年,独自带着两个子女租住在仅五十平米的经济适用房,无任何经济来源与财产,生活十分拮据,不清楚张某的情况和去向。李某无收入却能独自抚养两个子女,明显不符合常理,为了验证李某说辞真伪,执行法官要求李某当面拨打张某的电话,不料李某却拿起手机佯言要上洗手间,她的这番举动立刻引起了执行法官的警觉。
“请你立即配合法院调查工作,否则将依法对你采取罚款、拘留措施!”面对警告,李某无奈交出手机。经查验,李某与张某一直有电话联系,并且李某还对今天的约谈过程进行了录音。通过用李某手机联系张某,执行法官得知张某现目前在河北石家庄务工,且有较高的劳动收入。鉴于李某妨碍法院调查工作以及未经准许私自录音,张家界中院依法决定对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张某主动向中联某公司支付了数万元执行款项,并且张某、李某二人和中联某公司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考虑到李某已经认错悔改并具结悔过,双方也达成了还款协议,张家界中院遂作出决定对李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文/高凯龙 陈醉 图/中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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