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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12·13"案行凶者被公诉

2013-01-01 13:27:43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备受关注的柳州“12·13”抢劫杀人案有了新进展:昨日,柳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故意杀人两项罪名,向柳州市中级法院公诉被告人罗浩敏。办案机关认为,罗浩敏持凶器及爆炸装置进入被害人、柳州市规划局原局长何彬家中实施抢劫,未遂后又实施爆炸,进而持刀捅刺何彬,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回放:

      市中心,

      规划局局长下班遇害

      2012年12月13日中午12时30分,柳州市中心广场路2号(该市邮政局宿舍区)2栋3-1室发生一起命案,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当时,柳州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当场将犯罪嫌疑人罗浩敏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五四”式仿真手枪一支、牛角刀一把;并在爆炸现场提取未爆炸的自制爆炸物一个、遥控器两个及作案工具一批。

      经核查,死者何彬系柳州市规划局局长;伤者系何彬的妻子陈某。据柳州警方初步调查,嫌疑人罗浩敏因缺钱产生抢劫钱财的念头。罗认为受害人何彬家中有钱,经谋划,准备自制的土炸药(使用鱼雷、鞭炮制作)及牛角刀等作案工具,于案发当日中午尾随何彬到家,然后实施抢劫,遭到何的强烈反抗。

      案发后,柳州官方通报的信息为:双方在打斗中,罗引爆土炸药,并用牛角刀刺中何的胸腹及背部等处。何经120抢救无效死亡。(今报12月14日、15日曾连续报道)

      行凶动机:

      赌博欠钱,

      心生怨恨,抢劫报复

      据了解,罗浩敏今年49岁,户籍所在地为柳南区航银路16号,而他案发前在柳北区长塘镇香兰村的出租房暂住。

      根据柳州当地媒体报道,罗浩敏落网后供述,他与受害人何彬并不熟悉。罗于2002年至2006年先后购买两套商品房,在2007年卖出一套,用部分卖房款购买了一辆汽车,后卖出。期间的2005年,罗父位于乐群路的房屋被拆迁,罗从父亲手中分得部分拆迁补偿款。

      2009年4月,罗以自己及其前妻李某的名义又买了两套经济适用房,同年5月全部卖出。后来,罗听说大哥申请一套政府廉租房,感觉十分便宜,就在2009年到柳州市住建委欲申请一套廉租房。罗从市住建委公示栏上的照片中,找到时任该委主任的何彬,表达自己购买廉租房的想法。何彬答复:购买廉租房需按程序,首先向所居住的社区及街道办事处申报。

      但是,罗浩敏并没有去社区申报廉租房。事后经向罗所在社区调查,罗也从未向所在社区递交过廉租房申请材料,他不符合廉租房申请的条件。

      因罗一直沉迷赌博,不仅输掉全部积蓄,还欠下高额赌债,无法偿还,不断被人上门索债。2010年1月,罗将名下仅剩的一套商品房以较低价钱转让他人后,跑到南宁躲避赌债。

      2012年4月底,罗浩敏回到柳州,以摩托车搭客为生。6月的一天,罗再次找到已调任柳州市规划局局长的何彬,要求帮助购买一套廉租房。何彬答复罗:他的工作岗位变动,不再负责该项工作,拒绝帮忙。由此,罗对何彬产生怨恨,萌发了抢劫何彬、实施报复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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