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从永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当前雨情及汛情,依据《张家界市永定区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区防指研究,决定自4月24日19时起启动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全区24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切坡建房户防御、城市防涝排渍、水库水电站(特别是涉改电站)防守、山塘、中小河流洪水、易涝易渍点、学校和景区防范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统筹安排;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迅速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各山洪地质易发区、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值守,遇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前转移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宁惠 通讯员 覃向军 周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