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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宅小区地下车位 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2-08-04 11:57:52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人防办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解决地下空间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保证物权状况的公开和明示,维护广大商品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规定,购买地下车位(库)实行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地下车位销售的条件及办理程序,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购买地下车位(库)全面施行预告登记,推行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地下车位(库)首次登记,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屋用途为“车库/车位”。

    《实施意见》规定,地下车位(库)以“个”划分定着物单元,设置车位(库)编号和不动产单元号,在地表使用权宗地设立逻辑幢(地下),在逻辑幢建立楼盘表。地下车位(库)在建预售的,以预测绘成果建立楼盘表,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后,办理预售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建设工程已竣工的,以实测绘成果建立楼盘表并与预测绘楼盘表对接关联,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后,办理首次登记、现售网签备案、转移登记。

    为加快推进地下车位登记工作,我市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减免政策,对地下车位(库)不再收取维修资金,其维修管理纳入地上对应建筑物一并管理。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对办理地下车库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专窗办、网上办,确保“快受理、快审批、快发证”。(谷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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