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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档案管理费是惠民政策

2014-08-15 10:52:16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魏文彪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据了解,届时档案管理费用将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具体的拨款方案仍在探讨中。目前,国家人社部正在进行调研,测量各地档案管理标准。标准一出,各地就会根据此标准进行财政拨款。(8月13日《羊城晚报》)
     
        档案管理机构向档案托管人收取档案管理费,首先是会增加档案托管人的经济负担。据报道,在目前各种档案托管群体中,公务员享受免费托管,国企职工则由单位付费托管。这意味着收入稳定人群享受免费档案托管服务,流动就业人员则要为自己的档案向管理机构付费。而实际上,流动就业人员恰恰是收入最不稳定人群,每年缴纳的档案管理费,对其来说并不是一笔小负担。同时,公务员享受免费档案托管,国企职工由单位付费托管,流动人员则须自己承担档案管理费,这本身就是一种有失公平公正的做法。

        更为重要的是,按照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同时,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当事人入党、升学、职称评定、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离退休手续办理与出国留学等事务。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这就表明档案管理具有明显的公共服务性质。而公共服务产生的费用,显然应由公共资金即财政负担。

        而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档案管理费,也就意味着流动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将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减轻,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与促进档案管理领域的公平公正,无疑是一大惠民利民政策。而在近日媒体报道有关档案管理费问题后不久,即传出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的消息,显然是政府重视新闻舆论监督与民意、积极回应与满足民众诉求,注重民生保障与改善,更加注重承担公共责任的体现与反映,值得社会各界与民众“点赞”。

        不过,尽管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档案管理费值得赞赏,但是全国取消档案管理费尚须等到2016年,则难免令人感觉一丝遗憾。(魏文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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