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报业

四川科技报等单位违规申领记者证被查处

2015-03-24 11:06:1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查处四川科技报社为本单位李超、杨媛媛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案件。

      查处资阳日报社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雷启锋和本单位非采编岗位人员余笠新、易琥、熊勇等不符合规定的人员申报新闻记者证案件。

      查处大英县广播电视台为本单位谭自由等22人违规申报新闻记者证案件。

      经依法调查,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四川科技报社作出警告并罚款3000元,对资阳日报社、大英县广播电视台作出警告并罚款3万元,同时暂停核发上述3家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

      这是四川省局2014年严厉查处报刊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违法违规问题的一个缩影。

      健全机制重拳打击新闻敲诈

      四川省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严厉打击新闻报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新闻报刊发行秩序,2014年以来,四川省局综合运用报刊年检、审读等日常监管手段和来信来访等渠道,加大对新闻报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建立健全案件台账管理制度,加强与上级领导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推动下,2014年,四川省局查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共计10起。

      四川省局报刊处相关人员介绍说,2013年9月,四川西南商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记者张豪利用新闻采访便利,撰写批评性新闻稿件发给采访对象审核。在与采访对象“沟通”过程中,张豪提出以广告宣传方式进行合作,并以重庆子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表的名义与开县温泉镇财政所签订了宣传费用4万元的合同书,并收取宣传费4万元。2014年4月,四川省局依法调查后,对张豪作出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注销其新闻记者证,3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同时对四川西南商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严查“一号多刊”取缔非法机构

      “一号多刊”是期刊出版中的严重违规问题之一,对此,四川省局采取严查、重罚策略。

      据介绍,四川省局先后严肃查处了剑南文学杂志社出版的《剑南文学》杂志超越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一号多刊”案件;查处了四川党建期刊集团主管主办的成都川菜杂志社与龚荣以签署合作专刊编务及经营目标管理协议的方式拟开办《川菜·西部原产地》专刊案件;查处了科幻世界杂志社分别向成都翰昌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转让期刊《飞》的刊号,违规出版《飞·驾趣》等5种期刊案件。

      四川省局在依法调查后,对剑南文学杂志社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成都川菜杂志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科幻世界杂志社和四川科幻世界杂志社作出警告、罚款98.5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飞》停刊整顿4个月。

      此外,2014年4月,四川省局根据举报线索,立案查处了四川西部经济文化发展研究院文化产业研究所未经批准设立《商品与质量·消费市场》编辑部,并非法出版《商品与质量·消费市场》《天府菜篮子专刊》杂志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取缔非法设立的《商品与质量·消费市场》编辑部、没收非法出版刊物及用于非法出版的电脑、编辑部印章等工具、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坚守规章制度曝光典型案件

      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四川省局力促各新闻报刊单位严格坚持各项规章制度。

      比如,2014年6月,成都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看历史》杂志2014年陆月刊(总第51期)刊发了《列宁是蘑菇?》一文,该文涉及列宁同志的有关内容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看历史》编辑部在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刊发该文。四川省局查明,《看历史》杂志的主编、执行主编、责任编辑等4人在任职期间均没有取得法定的出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最终四川省局对《看历史》杂志编辑部作出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成都日报报业集团作出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依法处理案件的同时,四川省局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重点案件在全省报刊单位进行通报,对典型案件召开专题会议予以通报,所有案件办理情况都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予以全面公开并在四川省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予以公布。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