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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智能驾驶从实验室走上公共道路

2022-06-06 10:41:28  来源: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   在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内,一辆汽车正在进行测试。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雨滴 摄

    • 在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内,一辆汽车正在进行测试。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雨滴 摄

      长沙晚报6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泽寰)长沙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迎来重大发展利好。近日,由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局联合印发《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细则(试行)V4.0》(以下简称《实施细则4.0》),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沙智能网联汽车道路规模化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助力长沙智能网联千亿级产业集群加速崛起。

        启动牌照互认,推进全国测试区共享测试结果

        “长沙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4.0》一大突破是推动了全国各大测试区测试结果认证互通。”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4.0》增加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牌照互认相关内容,优化了各省市国家级智能网联测试区互认流程机制,明确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互认的具体流程。在其他省市具备道路测试资格的测试主体,经过长沙的认定流程即可获得在长沙的测试资格,快捷、简便。

        记者获悉,此举一方面将大大降低各测试区之间测试结果互认的难度,另一方面将大幅减轻企业测试负担,避免重复性申请,提高企业测试效率,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智能驾驶营商环境”。

        开展示范运营,为智能网联产业补上“造血”功能

        《实施细则4.0》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统筹考虑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并在示范应用的基础上增加了示范运营,明确了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示范运营的推进路径。示范主体可在示范应用满3个月后,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联席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开展示范运营活动,示范运营可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但需要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

        “示范运营是智能驾驶汽车从实验室走上公共道路的重要一步。”测试区运营单位中国汽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4.0》大大缩短了测试企业跨越这一步的时间,明确了实现路径,不仅有助于加速Robotaxi等商业化落地,更是整个智能驾驶行业商业化运营的有益探索,长沙再次向“智能驾驶之城”迈出了一大步。

        实施安全性自我申明,完善道路测试管理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4.0》进一步放松了测试准入机制,简化了测试准入程序,拓宽了测试范围。

        结合三部委印发的管理规范,《实施细则4.0》取消了对初始申请或增加相同配置车辆前在封闭测试场地内累计测试里程的要求,减轻企业测试的负担。同时,针对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示范运营推行了“安全性自我声明”的管理模式,且相应的主体单位须签订承诺书。

        在道路测试范围和管理流程方面,《实施细则4.0》完善了道路测试及应用示范工作的管理程序和基本条件,补充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应用示范申请要求,明确了高速测试申请/审核对相关材料以及测试里程的要求。

        近年来,长沙市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出台一系列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和技术规范,建立了丰富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在全国处于领跑地位。《实施细则4.0》的发布,标志着长沙市再次加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实现跨域式发展,加速向千亿级产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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