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发布通知,从2021年5月6日起,张家界交警直属一大队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89条之规定: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处以20元罚款,不记分。(张家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