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2月1日讯(记者 王姣)12月1日下午,记者从全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方案于11月 27 日获得了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同意,标志着我是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市委副书记、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革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绍建,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智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群参加会议。
前一阶段,各区县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广泛动员、深入调研,反复征求意见,依法制定了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我市的区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方案,按照批复本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我市乡镇总数将减少30个。自此,我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由动员部署阶段正式进入实质性的推进实施阶段。会上,各参会代表就《关于认真做好当前乡镇撤并工作的通知(讨论稿)》和区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全面实施过程中的机构设置、资产清理划转、工作纪律、时间节点、社会稳定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4个区县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就下一阶段的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刘革安要求,各级各部门正视问题不松懈,充分估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正式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克服麻痹、松懈、霸蛮等不良思想,制定充足的应对措施;把握关键不松劲,切实做好乡镇的班子配备工作,规范乡镇工作机构设置 ,抓好资产清理划转,启动撤并乡镇的 经济责任审计 ,规范便民设施和为民服务公共平台,做好档案管理和移交等其他 工作;强化责任不松软,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教训、耐心宣讲政策、认真开展矛盾排查、畅通信息渠道、制定应急预案、坚持依法处置,切实把加强稳定作为重中之重,严格程序、把握细节,加强检查、强化处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第一阶段的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