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2月15日讯(记者 张莎 通讯员 王海燕)“活了这么多年,保护自己的东西被判刑,这就是不懂法的后果,请法庭给我从轻处理”。被告人罗某在法庭上最后陈述时的肺腑之言。
2015年1月25日,罗某发现自己山林中2株楠木被盗伐,为防止别人再次盗伐另一株胸径为12公分的楠木,便用手锯将该株楠木擅自采伐,并且截成3件原木存放于自己家中。经鉴定,该楠木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闽楠。检察机关在办理熊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发现作为证人的罗某具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以罗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该案提起公诉后,考虑罗某家庭困难,妻子双目失明需要人照顾,且罗某认罪态度好,检察机关建议法庭对罗某从轻判处,法庭采纳量刑建议,对罗某作出了缓刑判决。听到判决,罗某非常感激:“你们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我今后再也不会犯错了,一定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