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守盛
一名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灵魂深处真正树立为民意识,才能做到严以用权、秉公用权,才能真正“抵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
在“三严三实”思想体系中,“严以用权”居于“严以修身”之后,“严以律己”之前,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常言道,“为官先修身,律人先律己”。一名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灵魂深处真正树立为民意识,才能做到严以用权、秉公用权,才能真正“抵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同时,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最终又要体现到严以用权上来。如果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用权不严,那么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就是一句空谈,就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如何认识、做到“严以用权”,关键把握三点:
TOP1:从本源来讲,一切权力源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权力本源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权力从何而来,直接决定了权力对谁负责、为谁而用。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西方中世纪,统治者普遍鼓吹君权神授思想,宣称权力源于“天命”,统治者是代表“上天”或“上帝”行使权力。这是典型的麻痹群众、愚昧群众的做法。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告诉我们,任何公共权力都是属于人民大众的;我们党的权力、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从本源上讲都是人民的权力。从党的历史来看,权力源于人民的选择、人民的支持。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党在推动中国历史前进、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得来的,是人心向背的决定,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正如毛主席曾指出的,“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作为具有鲜明阶级性和广泛群众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毫不含糊地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融入到全部的实践中,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离开了人民的支持与赞成,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我们手中的权力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从运行机制来看,权力源于人民的赋予、法律的规定。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是权力的所有者,各级官员的权力都来自于人民的授予或委托。我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原则,而是体现在具体的权力运行机制当中。为了实现真正的而不是“一人一票”形式上的人民民主,我们党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推动人民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些制度和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保证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落到实处。从当前实践来看,有的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而用。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想问题、办事情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一味唯上是从;有的认为权力是个人奋斗得到的,是自己努力工作赢得的回报,可以凭自己的意志支配、私相授受;还有的迷信“金钱”“鬼神”“命运”的力量,认为权力是花钱买来的,是烧香拜佛求来的,是自己运气好命中注定的,等等。凡此种种,不仅是对权力的亵渎,更是对权力所有者、授权者的背叛。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才是权力的所有者和授予者,如果不能认清这一点,背离人民的意愿、辜负人民的信任、侵害人民的利益,那么无论这个人地位多高、影响多大,都必将被人民所抛弃。
TOP2:从本质来讲,权力姓“公”不姓“私”,为民不为己。
公器为公、公权为民,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奉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是“执政为民”的前提条件,“执政为民”是“立党为公”的本质要求。通俗地说,就是权力来源于人民,就要用之于人民。作为一名党的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人民赋予我们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责任、信任和期望,要求我们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一是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和责任是一对“孪生兄弟”。有权力就有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现在有的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之间的关系,片面认为权力就是地位、荣耀、待遇甚至是享受,存在“不干事就不出事”的想法,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谬论,习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状态,忽视了权力背后沉甸甸的责任。比如,有的地方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和改革办,作用发挥不够,改革方案质量不高,改革事项进展缓慢,就是因为没有正确认识责任、认真落实责任。古人讲,“为官避事平生耻”。作为党的干部,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负其责,遇到困难矛盾敢于挑战,面对风险失误敢于担责,面对歪风邪气敢抓敢管,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违法枉法、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二是权力意味着服务。毛主席说过,“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也谈到:“领导就是服务”。在我们国家,对党的干部有个形象的比喻,就是人民公仆。“公仆”二字,深刻揭示了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就是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关系。有的干部,有点权力就自我感觉良好、自以为高人一等,不是关心群众、服务群众,而是凌驾于群众之上,架子很大、官气十足,完全颠倒了主仆关系。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如果说有什么权力,那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权力。而且职位越高,权力越大,服务的范围就越大,义务就越多。我们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始终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履职用权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竭心尽力实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三是权力意味着奉献。相对于责任和服务,奉献是对履职用权更高层次的要求。党章规定,共产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甘于奉献是共产党人的崇高品质”。我们要牢固树立奉献精神,养成“计利当计天下利”的博大胸襟,锤炼“默默地垂着绿荫”的“绿叶精神”,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前与后的关系,始终把群众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把群众幸福置于个人幸福之前,平日里要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关键时要牺牲个人利益维护群众利益,做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甘于奉献、乐于奉献中实现人生的理想和价值。
TOP3:从本性来讲,权力是把“双刃剑”,用权不能任性。
权力这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民谋福祉,成就个人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用得不好则会贻害党的事业,毁掉个人前程,祸及家人和身边的人。在党的历史上,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等模范人物之所以誉满天下、为人称颂,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始终能够正确认识、对待和使用权力。而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反面典型,曾身居高位、风光一时,如今堕入深渊、身败名裂,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他们任性妄为,视党纪国法为无物,视权力为个人“私物”甚至是“玩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李克强总理指出“有权不能任性”,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谈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大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这些讲的都是要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都是对党员干部的谆谆告诫和教育警示。用权,核心是要秉公。秉公用权,是为官之本、用权之要。坦率地说,“秉公用权”四个字,说起来容易,要真正做到并非易事。就拿人情世故来说,中国自古就有亲坊友邻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亲朋好友遇到困难和麻烦,伸出援手、施以帮助是人之常情。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帮助,是私事私办,还是私事公办?是出一己之力,还是慷公家之慨?是以普通人身份关心,还是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照顾?如果公私不分,结果必然是私情绑架公权、私利损害公益,必然引发群众不满。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公”字摆在首位、挺在前面,在思想上划清楚公与私的界限,在行动上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任何时候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让人民群众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光辉。用权,根本是要依法。法治实质是规则之治、规矩之治。依法用权,核心就是一切按党纪国法办事、按政策制度办事、按规矩程序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个人来说,依法用权最安全、最可靠,最不容易遭人闲话、引人非议。我们经常讲,作为党的干部,不仅要能干事、会干事,还要不出事。要做到不出事,就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理念,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依法用权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自觉践行民主集中制。作为班长,要有广阔的胸襟、豁达的肚量,善于团结同志,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作为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团结意识,既要坚决维护领导班子权威,又要做到思想上多交流多沟通,工作中多支持多协作,遇到问题互相帮助、协力攻坚。用权,底线是要廉洁。廉洁是干部从政为官的生命线。群众评价一名干部,首先就是看他廉不廉洁,是不是一个清官。群众说一名干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这是对干部的最高评价、最大肯定,这也是包拯、海瑞、于成龙等古代官吏能流芳百世的重要原因。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握有一定权力,掌握一定资源,往往会成为有些人想方设法拉关系、套近乎、联络感情的对象,各种曲意逢迎、溜须拍马、糖衣炮弹可能如潮水般涌来。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清醒,分清别人对你究竟是真情实感还是逢场作戏,究竟是对着你人格人品的尊重和欣赏来的还是冲着你手中权力来的,做到既有自知之明,又有识人之明。比如,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就涉及多名民营企业老板,都是千方百计找机会、找由头送金钱礼品或是通过他儿子进行利益输送。案发后,刘铁男反省说,“他们之所以出手大方,帮我儿子经商挣钱,绝不是看中了他的素质以及和他的交情,而是看中了在他身后作为父亲的我及所处的位置,可以给这些老板带来更大的利益和回报。”对此,要始终坚持严于律己,不贪不占,慎独慎微,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要谨慎交友,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做到知人而交、择善而从,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自己身上打开口子。我这里还要谈一个观点,就是为官不廉不仅仅指贪污受贿、索拿卡要,那种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也是为官不廉的表现,珍惜羽毛、不敢担当同样是为官不廉的表现。在作风建设新常态下,有的干部为了不出事,就干脆不干事、少干事、慢干事甚至撒手不管事。也有群众反映,现在有的干部饭不吃了、酒不喝了、红包不收了,但也不担责、不办事了。还有的甚至现在就产生了换届心态,或仅仅当个“维持会长”,似乎就等着换届换人了,或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作祟,满足于当个太平官,不敢面对矛盾,更不敢触碰矛盾,遇事绕着走、等着看,对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不积极、不主动,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等等。如果一名党的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拿着俸禄不办事,这和“吃空饷”有什么区别呢?和贪污腐败有什么区别呢?对这个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真正让不干事、慢干事的干部受到贬责、受到惩处,让庸官懒官无处立身、失去市场。用权,关键是要阳光。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是最好的防腐剂。每个人都不是圣人、完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弱点。要克服弱点缺点,战胜私心杂念,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不仅要加强自身修养,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要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公开意识,习惯于在“聚光灯”“放大镜”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习惯于面对各色目光哪怕是挑剔的目光,习惯于听取不同声音哪怕是批评的声音。要明白一个道理,接受监督批评,可能会一时觉得不舒服、不自在,但从长远来讲,是有利于个人健康的,是保护了自己。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完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从制度机制上防止权力任性、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
(《新湘评论》2015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