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月19日讯 (记者 沈丽娜)1月19日,2016年市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三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办发【2016】1号)精神,研究部署了当前各项工作,并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立法工作情况、张家界市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全市第四批处级单位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评议情况等的汇报。市委书记杨光荣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三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办发【2016】1号)精神。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认识、举措、担当和决心上向中央看齐,与中央保持一致。要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措施以及近期出台的“三条禁令”,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自觉践行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作风建设的良好形象和实际成效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会议听取了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各级各部门所做的工作,会议指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党的职责所在,也是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做到心中有责、切实履责、严格追责。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事在人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到位;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和社会稳定情况汇报,加强分析研究,掌握情况信息,及时排除隐患、化解矛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了立法工作情况汇报。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的修订,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我市已具备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条件。在省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认真筹备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会议指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市的需要,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需要。会议原则通过了2016年立法计划,同意将《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列为审议项目,将《张家界市旅游条例(暂定名)》和《张家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列为调研项目,适时提请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6年-2020年立法项目库和立法专家库名单。
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并听取了全市第四批处级单位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评议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对于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按照《张家界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会议强调,考核、评议方式既是监督,也是教育,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必须不断坚持完善、提升实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会议指出,群团组织是党委政府服务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和张家界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群团工作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发挥好在联系群众、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要根据中央、省委会议精神,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强分析研究,找到工作薄弱环节,明确工作方向,落实工作举措,重点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既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创新活力,增强能力,持续打造张家界的特色和品牌,更好地服务不同群体。
会议听取了全市工商联工作及全省工商联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工商联所做的工作,要求一如既往,再接再厉,发挥更大作用。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2016年市、区县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会议要求,各级党委重视和加强对工商联换届工作的领导;党委统战部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工商联党组要认真贯彻换届工作各项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好选举工作。
会议听取了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推进会精神、张家界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立足我市实际,重点突出旅游扶贫,明确工作措施。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督促各区县进一步细化实化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搬迁对象、搬迁规模、安置方式、建设任务等,进一步核实核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完善规划方案;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制度,坚持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促,按年度开展考核评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销号工作。要把“阳光院”建设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举措,将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打造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亮点和特色。
会议听取了市委研究确定的30项工作(27项+口岸落地签证、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区域限批“解限”)、四项专项工作(网格化管理、环境整治“6+1”、农村基层党建、扶贫攻坚)、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督查情况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30项工作、四项专项工作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督查工作是张家界发展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市委、市政府的督查工作,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督查部门要利用好督查成果,坚持和完善督查措施,对未完成的工作和项目要继续跟踪督查,同时明确2016年督查工作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