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3日讯 (记者 万毅 通讯员 高琴琴)“十二五”期间,我市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及支出不断加大,有力地保障了民本民生。2011-2015年,全市共征缴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5.7亿元,发放养老待遇32.2亿元。
养
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截至2015年底,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达3627家,在职参保人数10.8万人,比2010年底增加1.4万
人,增幅达14%;参保离退休职工3.1万人,比2010年底增加9703人,增幅达46%。自2009年10月份起,我市各区县先后开展了新农保、城居
保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市范围内共有111万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占应参保人数的95%左右,基本达到了应保尽保目标,为实现老有所养奠定了坚实
基础。
养老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全市养老保险工作以保发放为中心,坚持做到“不欠一分、不拖一天、不漏一人”,养老金支付率100%。自2005年
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连续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512元增加到2015年底的1729元,增幅达
23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也由起初的55元上调至目前的75元。
基 金安全完整管理规范。在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市不断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全市各级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 理,做到专款专用。为了维护基金安全,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我市积极开展参保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面部识别认证”模式,有效堵塞了基金流失漏洞。 5年来,我市多次接受国家、省、市审计、财政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基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无一出现问题或过失,基金管理工作深受各级领导好评。目前,我市养老 保险基金结余13.8亿元,为全市养老金的正常发放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机 关事业改革工作启动。2014年底,我市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部署开展了相关改革工作,建立了基础信息库和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中 参保个人和参保单位的历史欠费台账,抓好了历史欠费清收工作;召开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培训会议,做好了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信息录入工作。由于目前信息系统未调试到位,养老金还不能通过系统拨付。2016年1月份起,市本级和永定区进行试点,通过手工拨付的方式将新纳入的机关 事业单位5654名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时拨付到位,共计拨付1808万元。
各
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认真落实了三类特殊群体(即: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的国有企业原固定工、返城未安置城镇知青、复员退伍军人)的补建补缴政策、三
类特殊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未参保县属集体企业职工)的参保政策、未参保“小三场”(小农场、小渔场、小林场)职工
的参保政策等。5年来,全市累计为2.7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累计补收养老保险费1.9亿元,落实社保补贴约8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