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张家界新闻

张家界工商友情提醒:企业6月30日前未年报后果严重

2016-03-17 14:59:29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 满益群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3月17日讯 (通讯员 满益群)3月17日,张家界市工商局通过“张家界市工商局”微信公众号、张家界红盾信息网等平台,向社会下发提示,提醒广大企业主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为企业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日期,企业要按时报送年报,以免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企业要报送年报时,只需自己登录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notice/)根据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后即完成了年报公示。

    特别提示:

    工商年检已改为年报公示制度

    年报公示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法定义务。凡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必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2015年度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不年报后果很严重

    年报截止日期一到,系统自动关闭,所有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经营异常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后,将被“拉黑”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办理出国签证、培训等业务时也会受限。

    网上报年报方便又快捷

    企业要报送年报时,只需自己登录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notice/)根据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后即完成了年报公示。既不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也不需要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报戳记。

     需要注意的是,初次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前须向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联络员备案。企业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可以选择企业联络员登录、或者数字认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视频)、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可登录湖南红盾信息网(http://www.hnaic.gov.cn)下载。

    市工商局年报咨询电话:0744-8233656、0744-8382315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