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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了这些,你就可以避免或有效解决很多消费纠纷!

2016-03-17 17:21:33  来源:张家界市工商局、消委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为进一步推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加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张家界市工商局、张家界市消委精心筛选了4个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包含快递延误纠纷、诱骗消费者消费纠纷、补差价纠纷、承诺不履行纠纷等常见消费纠纷,旨在“借”消费者一双“慧眼”,透过“雾里花”、“水中月”,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

    典型案例一:


                快递引纠纷  消委帮解难           

    【案情简介】

    2015年3月5日,张家界市工商局、消委接到市民王先生的投诉书,投诉市某速递物流公司没有及时把物品送达,造成物品腐烂,要求被投诉人赔偿物品损失及邮寄费176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工商、消委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投诉人于2015年2月12日在市某速递物流公司办理邮寄业务,邮寄1500元的风干鱼7条,邮寄费为260元,目的地为西安市长安区华美小区。2月23日,过了11天邮寄物品才送达,导致物品送达时已腐烂,收件人拒收并与2月28日退回张家界。造成物品变质原因:一是物品包装不合格,收寄时鱼未干,水份比较重,用报纸包裹后放入外箱,没有按要求需真空包装;二是因春运期间运输积压,物品在西安邮件处理中心积压达到8天,造成内件变质,无法食用,故投诉人诉之消委。

    由于双方都存在过错,而投诉人在寄件时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经调解,市某速递物流公司赔偿投诉人780元整,即邮资的三倍,投诉人无异议,投诉圆满解决。

    【案件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本案中,由于被投诉人没有及时送达物品,造成投诉人的财产受到损害,理应对其赔偿损失。投诉人在办理寄件时签属的条款协议,视为双方约定,据其条款协议第8条中第2点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最高赔偿损失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三倍。

    在此,市工商、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邮寄贵重物品时,务必保价,减少损失。

     

    典型案例二


             诱骗购买药材   应该全额退款

    【案情简介】

        4月5日,游客张先生在张家界市某景点游玩时,在其出口下楼梯右手边一家土特产专卖店里,购买了价值2100元的天麻。回家后上网查询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天麻价格虚高,且在自己进入店内后看到很多人都在抢购,怀疑是商家自己请的“托儿”。张先生很是后悔,遂予以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武陵源工商、消委工作人接到投诉后,当即组织调查,发现投诉人所诉情况的存在,要求该专卖店马上停止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经调解,商家为张先生退回全部货款。

    【案件评析】

       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属于欺诈行为。该专卖店涉嫌雇佣他人对消费者进行现场情景式消费诱导,并夸大药材功效,造成消费者误认,理当退款。

     

    典型案例三


       补差价不合理   消委帮维权

    【案情简介】

    7月22日下午,游客张女士打电话以218元/间预订了张家界市城区某酒店一件双标间,到达酒店交了押金入住2个多小时后,酒店工作人员告知她入住的双标间的价格是298元/间,要求游客补差价或搬离该房间,张女士要求酒店方调一间218元/间的双标间让其入住,酒店方告知暂时没有,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张女士向消委投诉,要求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永定区工商、消委工作人员立即冒着暴雨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查明是酒店员工给张女士报错了价格。通过执法人员耐心解说相关法律法规,酒店负责人意识到,出现这次纠纷是自己酒店工作人员的失误,酒店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权益,安排张女士继续住在原来的房间,按照原来的报价收取住宿费,并向张女士表示歉意,当事人双方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案件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双方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在本案中,消费者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酒店预订了房间,说定了价格,视同双方达成了约定,经营者酒店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能以工作人员报错了价格为由,擅自改变约定好的价格。

     

    典型案例四

     

    承诺十年应守信  退赔应当

    【案情简介】

    湖南邵阳的游客唐先生2012年8月跟团来到武陵源旅游,行程中在武陵源区某购物店购买了一块价值1900元的金镶玉挂坠。2014年初,唐先生发现挂坠上的黄金仿佛黯淡了不少,取下来仔细观察,他惊讶的发现挂坠中心的黄金上有一块已经磨掉了,露出黑色的底。唐先生当时十分不解,但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当初购物的凭证已经无法寻得,唐先生只能自认倒霉。2015年5月,唐先生在搬家时无意中找到挂坠的收据和刷卡单,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他拨打了武陵源消委的维权热线。

    【处理过程及结果】

    武陵源工商、消委工作人员接到唐先生的投诉后,根据其提供的购物凭证到购物店立刻展开调查。由于时间过长,购物店刚开始对其曾经做出的承诺予以否定,但通过工作人员对其耐心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后认识到错误,为唐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

    【案件评析】

    调查中,唐先生说购物店曾在销售宣传过程中提出“保质十年”的承诺,该承诺在事后也得到了购物店负责人的承认,表示确有此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该起投诉中,唐先生完全有理由向购物店发起退货申请,购物店需履行退货责任。

    最终,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购物店为唐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

    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些常见的注意事项需要广大消费者多走心、多留神,避免走进消费陷阱。          


     

    警示一: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择散(裸)装食品,色彩艳丽要警惕。干海产品和果脯蜜饯等食品易滋生微生物,对储存销售条件要求较高。部分生产厂家通过大量添加二氧化硫等防腐剂来保持食品的色泽、形态,延长保质期。

    二、选购“绿色”原生态,在选购时要做到“五看”:一看级标,我国将绿色食品只定为A级和AA级两个标准;二看标志,绿色食品的标志和标袋上印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字样;三看颜色,绿色食品的标志和标准字体均为白色和绿色;四看防伪标识,绿色食品都带有防伪标识;五看标签,除上述绿色食品标志外,绿色食品的标签可进入绿色食品网查询真伪。

    三、消费凭证是消费维权最重要的证据。消费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

    警示二:

    夏日空调问题多   消费尚需多留神

    炎炎夏日, 空调销售量大,空调安装、空调质量投诉明显增多。对此张家界市消委特别提醒消费者:空调消费高峰期集中在七八月份,期间商家往往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极易导致安装不及时,售后服务跟不上。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开高峰期选购,不要盲目追求时尚;要查看制冷量、能效比、噪声三大性能指标和 “3C标志 ” 、 “ 能效标志 ” 两种认证标志;在安装时一定要规范并正确使用,以免造成安全问题。此外,若由于商家的原因造成退货,消费者无需承担运费。要注重选择向服务信誉好的商家购买,要仔细检查所购空调机的包装封条及包装盒内的随机 “ 三包 ” 资料是否齐全,使用前还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等,同时要妥善保存好购买发票。 

    根据国家有关家用空调的 “ 三包 ” 规定: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保修3年,空调自售出之日起 7日内,如发生性能故障,可退货; 15 日内,如发生性能故障,可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空调; “ 三包 ” 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凭维修记录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空调。所以,消费者购买空调不仅要保存好购物单据,还要保留好维修记录。                                                                                     

    警示三:

    暑期旅游警惕消费“陷阱”

    暑期到来,选择外出旅游是学生和家长们消费热点之一。旅游消费仍有不少“陷阱“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要问题有诱导或强制旅游购物、接受服务,指定购物点价格混乱,景点游玩时间缩水,吃、住、行等服务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等。

    市消委提醒:仔细查验旅行团(社)《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签署合同时,对吃、住、行以及伤害赔偿等细节应作书面明确约定,不明条款进行补充约定;参加“夏令营”等旅行更应注重资质考察和合同约定,旅行时不要离开团队单独去陌生场所;关注气象等部门预报或预警,理性选择出游地点;出现问题要及时投诉维权,旅游投诉有效期为90天。

    警示四:

    旅游购物要三防

    现在正值旅游旺季,张家界消委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购物时注意“三防”,避免掉入购物陷阱。

    一防诱导消费。在某些景点中药材销售摊点,商家雇用专人假扮游客“现身说法”,连环设套,诱导旅游者一同购买,导致游客不得不支付高额的费用,购买了质次价高的产品。所以,不要受旁人宣传鼓动的影响,购买像中药材这类特殊商品去正规的消费场所,购买前一定要先和经营者商定规格和价格,对中药材不了解,尤其是价格较高的产品,谨慎出手。

    二防假冒伪劣。购买珠宝玉器,一定要货比三家,明辩真伪,并索要珠宝鉴定书,保存好发票,要求经销商在发票上明确注明产地、品质、规格等。

    三防商家“碰瓷”。在景区内选购标价高的商品时需谨慎,品鉴商品之前先征得商家同意,轻拿轻放,以防给不良商家以可乘之机。

    在购买商品时要将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确定,同时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警示五:

    五招教你辨认桶装水水质优劣

    目前,市场上大桶瓶装水品种繁多,水质参差不齐,为了消费者更好的选择,张家界市消委教你五招从感观上辨认桶装水水质优劣:

    一、看桶的颜色:颜色过蓝有问题。发暗、发黑的肯定是黑心桶,颜色过蓝也有问题。

    二、看桶的外观:桶口刺手是劣质。

    三、看桶底:两个QS标志不能少。

    四、看封口:假水封膜薄。

    五、看桶内水的颜色:清澈才是好水。

    警示六:

    手机消费   小心商家小动作

    针对日益增多的手机投诉,张家界消委发布消费警示,买手机时除了要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进网标志等,还要注意识别商家逃避“三包”责任的方法。

    一般来说,正品手机的外壳材料坚固不易损坏,且电源外表面色泽均匀、清洁,无划痕及机械损伤;其次,还要检查进网标志;最后,要查看包装和IEMI码。

     注意识别商家逃避“三包”责任方法:一种是拖延维修,以过了“三包”期为由逃避退换;另一种方法则是经销商故意不准确填写手机的“三包”凭证,甚至不开具正规发票,一旦机器出现质量问题,投诉就会缺乏有力证据。

    警示七:

    快递需谨慎  细心少纠纷

    近期,张家界地区有关快递业务方面投诉增多,在此张家界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时要多留心慎选择,避免发生快递纠纷。   

    一是慎重选择快递公司。消费者要快递物品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并认真核查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办公地点和办公环境等。   

    二是仔细审阅快递单上合同条款。快递物品前,仔细审阅快递单上的承诺、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检查服务条款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承诺,约定内容是否合理、公平、公正。   

    三是清楚填写快递单信息。要详细、清楚填写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并请快递公司验收货物。如贵重物品,最好选择“等额保价”,明确违约责任,避免出现问题快递公司推卸责任,得不到合理的赔偿,留存快递单据及购物发票,作为维权证据。

    四是严格遵守先验后签规定。在收货时一定坚持当面开包验货,待货物确定无误后再签字,便于货物出现损坏时追查原因,划分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不仅需要建立健全的长效保护机制,还需要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合理维权,需要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良心经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到一个和谐、放心、愉悦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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