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张家界市“最美残疾人”
“最美助残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区县文明办、残联: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残疾人朋友积极融入“旅游胜地梦、全面小康梦”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残联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张家界市“最美残疾人” “最美助残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开展以“美丽中国梦·文明张家界”为主题的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行动,选树推介一批可信、可敬、可亲、可爱的“最美残疾人”和“最美助残人”,充分运用榜样的力量,推动形成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和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促进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
二、评选时间
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
三、评选内容
(一)评选名额
“最美残疾人”10名,“最美助残人”10名,提名奖若干。
(二)参评对象
“最美残疾人”参评对象为具有张家界市户籍或在张家界市居住生活工作3年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最美助残人”参评对象为关心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关爱帮扶残疾人,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评选标准
1.“最美残疾人”评选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求知上进,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发扬“四自”精神,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事迹感人,在残疾人中得到普遍赞誉,有较好的社会影响;自主创业取得成效,并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得到残疾人和社会广泛赞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乐于奉献,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在其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2.“最美助残人”评选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求知上进,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长期关心、帮助残疾人,坚持助残3年以上,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采取各种形式帮助和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邻里友爱,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在当地有较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组织领导、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特成立首届张家界市“最美残疾人”“最美助残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
组 长:刘德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赵富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鹏 市文明办主任
卓志高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成 员:李 湘 市残联纪检组长、副理事长
王 岳 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许 刚 市文明办综合科科长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王岳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残联,邮编:427000;联系电话:0744-2251318;电子邮箱:zjjsclb@163.com。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至4月)。活动组委会制定下发通知,在市内主要媒体发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开设专栏、专题、专版,明确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事宜,扩大评选表彰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全面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二)推荐评选阶段(2016年5月至6月)。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个人推荐材料报所在区县残联,由区县残联确立候选人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如计生、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须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汇总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直及驻张单位个人推荐材料直接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由活动组委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后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推荐材料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包括推荐表一式三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个人一寸照3张。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对于通过初审入围的候选人,其事迹将在市内有关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公示。并采取网络和微信投票等方式进行投票复选,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
(三)公示表彰阶段(2016年7月至8月)。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及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美残疾人”“最美助残人”最终获奖和入围名单,并在市内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对被举报的入围人选,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递补相应人选。公示结束后,将举办颁奖晚会,对首届全市“最美残疾人”“最美助残人”获得者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市内各主要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最美残疾人”“最美助残人”的先进事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严格把关,认真推选,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切实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弘扬文明新风,彰显道德力量。
(二)广泛动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最美残疾人”“最美助残人”推荐评选活动,广泛发动,突出群众推、群众评、群众学,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让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干部群众及广大残疾人朋友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过程。
(三)大力宣传。要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宣传好“最美残疾人”“最美助残人”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张家界市“最美残疾人”候选人推荐表
2.张家界市“最美助残人”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张家界市委宣传部 张家界市文明办 张家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 3 月 25 日
附件1
张家界市“最美残疾人”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残疾人证号 | 残疾类别 和等级 | |||||||
工作单位 和职业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籍 贯 | |||||||
简 历 | ||||||||
主 要 事 迹 (1000字 左右) | ||||||||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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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委宣传部意见 | 区县文明办意见 | 区县残联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活动组委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张家界市“最美助残人”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残疾类别 | ||||
工作单位 和职业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籍 贯 | |||||
简 历 | ||||||
主 要 事 迹 (1000字 左右) |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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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委宣传部意见 | 区县文明办意见 | 区县残联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
活动组委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