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6月7日讯 (记者 王姣 通讯员 刘华) 6月7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中院将在全市积极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执行款物的“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向“执行难”中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消极执行等突出问题全面宣战,力争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刑事自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市法院将倡导并全力配合、支持申请执行人充分利用刑事自诉手段对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提起刑事自诉,出重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的行为;不断规范执行管理、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消极执行问题;全力执结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案件,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执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市中院还下发了《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和司法效能问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明确了时间表。
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还就“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的具体内涵、破解“执行财产难找、被执行人难寻”的措施、拒执罪的构成要件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下一阶段,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建章立制、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全面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确保对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等多措并举,努力破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