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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度张家界市公开引进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公告

2016-06-21 16:24:59  来源: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推动人才队伍提质升级,加快建成旅游人才高地,更好地服务“旅游胜地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6年,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7名。现将《2016年度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予以发布,并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共计97名,详情见《2016年度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附件1)。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信息可通过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jjrs.gov.cn)查询。

    二、引进条件

    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㈢在本市辖区以外工作或已离开我市工作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以是否进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为标准)。

    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⑤在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㈠基本程序:发布目录;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核;考试(面试和笔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符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条件的,按程序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按规定执行。

    ㈡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以免考试环节,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人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引进人选。

    ㈢企业引进人才除发布专业人才引进目录以外,均由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自主进行。

    四、具体步骤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第一批事业单位集中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7月10日;第二批事业单位集中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8月16日(均限工作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发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引进单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名表格请登录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jjrs.gov.cn)下载。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请填写《2016年度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相关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除外)。

    2.资格复核

    市人才资格确认审查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统一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即取消引进资格。

    3.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不同单位和岗位要求,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面试采取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有效形式进行。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高于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如果出现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专业人才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同一岗位的情形,则优先聘用高层次人才。

    第一批事业单位考试定于7月中下旬进行,第二批事业单位考试定于8月下旬进行,12月底以前再视情况组织1-2次考试。考试时间、方式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核考察重点是对拟引进人才的适岗能力和遵纪守法情况作出结论,可采用实践考核等方式进行。

    5.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各人才引进单位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研究确定聘用人员。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五、政策待遇

    ㈠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其政策待遇为:提供95平米住房1套(货币化,分五年按年度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5万元,生活补贴每月1000元;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按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第一年、第五年各发放1万元)。

    ㈡落实上述待遇所需经费按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企业(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分别由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承担100%、50%、30%,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

    ㈢其他待遇见附件1。

    六、纪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目录一经发布,在一年内有效。在集中引进结束后,只要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一律实行“免考+随到随引”的绿色通道制度。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zip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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